秦楚网讯 记者 吴楠 通讯员 李茂康 报道:郧西一男子在酒驾被查处后,半年之内竟然再次酒驾。9日,郧西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3日15时许,黄某(男,42岁,郧西县羊尾镇石门村人)驾驶小型轿车由郧西羊尾镇上沟村往集镇方向行驶,行至上龙路1.1KM处时,被郧西交警二中队民警在执勤中拦查,发现黄某脸色通红,酒气冲天。经酒精检测,黄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黄某带至羊尾镇卫生院,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血液提取。次日,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黄某的酒精含量为82.4mg/100ml,属醉驾。
办案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黄某曾于今年6月9日饮酒后驾车被郧县警方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该信息还显示黄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但黄某不思悔改,再次酒驾。
根据《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9日,郧西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予以刑事立案,并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