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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推进法治天津建设,保障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天津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认真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宣誓、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中法律知识的考察和测试。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编写法治课教材,配备法治课教师,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尊法守法意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六、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区县、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和团体章程等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p#分页标题#e#

  八、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结合不同地方、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法律服务中加强法治宣传。

  九、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公益节目的质量,增加播放时间,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推动决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坚持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增长。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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