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陈庆璞 明明有钱,就是不还,生活中这类行为叫“赖账”,而那些经法律判决应当按时偿还债务,也有能力偿还,却以各种理由和手段拖着不还的人,法律上称之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较高法近日透露,今后将限制“老赖”乘坐高铁和动车、轮船一定等级的座位。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是老百姓常放在嘴边的信条。市场经济以诚信为本,而“老赖”则是诚信的大敌,让债权人头疼不已,“老赖”宁肯冒着丧失人格尊严的风险,也不管和小伙伴们“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把诚信这个做人之本抛诸脑后。另一方面,法院在审理、执行此类案件时也很棘手。由于“老赖”采取玩消失、资产转移、资产隐匿等各种花招,但严重程度又不足以入罪定刑,导致司法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对这些人奈何不得。因此,如何“逼出”“老赖”,一直是法院在探索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对付“老赖”,较高法先后推出了“黑名单”和“限高令”办法。“黑名单”制度,即去年10月实施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至目前,已将全国70余万名“老赖”列入这个名单。“限高令”也就是2010年实施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住星级酒店,目前已有90余万人次坐飞机、5万余人次坐软卧被拦截。
应该说“黑名单”和“限高令”各有各的效用,但是一些地方在公示名单时往往拿捏不好火候,比如较高法规定公布的信息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但有些地方往往将当事人照片公之于众,比如漯河近日就在市区繁华地段大屏幕上晒出了“老赖”们的大头照,虽然这招很灵,“老赖”往往撑不住面子,案件执行率有一定提升,但这个办法也面临着争议,比如是否侵犯“老赖”的隐私权。“限高令”则是晒名单办法的有效补充,这是对“老赖”们“赖账”不还、暗自逍遥的“釜底抽薪”疗法,不动声色间,“老赖”们坐不了飞机、住不了好酒店,处处碰壁,处处不爽,自然能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
由于“限高令”是四五年前制定的,当时高铁、动车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因此“限高”只限于飞机和列车软卧,如今较高法研究将限制范围扩展至所有高铁和动车的一定等级以上座位,也是与时俱进之举。其实,不妨进一步延伸思路,“老赖”欠债不还,已属无理,不执行法律判决,已属违法,那么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限制其所有带有享受色彩的消费行为,具体的限制项目可以进一步探索。还有,尽快建立完善覆盖全国的“老赖”信息联网体系,为“限高”提供技术支撑,也非常重要。
“老赖”的背后,可能有债务人的生活窘迫,可能有农民工的苦苦讨薪、有对诚信伦理的损害、有对司法的亵渎,因此,对“老赖”,就应该在法律范围内“狠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