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健康资讯 · 内容仅供参考,不替代专业诊疗 联系我们|疾病百科
天津资讯

解读:变更劳动合同一个月内不提异议即为有效

2016-06-16 天津资讯 本文链接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就一定无效吗?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羿楠表示,2013年发布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

  该解释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作出了规定,即实际履行变更后的内容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该变更也应当认定有效。

  律师提示:用人单位在实践中与劳动者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留能够证明变更后的内容已经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相关证据。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