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詹钘)10月14日,一起“低钠盐案”在西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黄冈市家家笑网络电视盒有限公司购买一批低钠盐后,认为低钠盐的包装上未见保质期和未标注适用人群,要求低钠盐销售商赔偿其损失9899元,同时支付10倍的赔偿金(详见本报10月15日09版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此案一审已宣判,原告的索赔要求被法院驳回。
西塞山区法院认为,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所以低钠盐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批发销售的低钠盐可以免除标识保质期。
另外,低钠盐包装袋及说明上没有声称其为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也没有说能预防和治疗疾病,只是标注了相关营养成分和营养成分的基本功能、作用。低钠盐就是普通食品,不属于特殊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范围。
根据《食品添加剂氯化钾标准》,对食品添加剂氯化钾也没有保质期的规定。所以,低钠盐的包装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表示将上诉。
“低钠盐案”一审宣判 原告索赔要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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