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又“伸手” 被抓获再陷囹圄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成为自身一生的污点,令人悔不当初,可有些人偏偏屡教不改,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盗窃案件,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夏某处以刑罚。
被告人夏某,山东人,现年48岁,山东人,无业,因盗窃行为在2005至2015年期间,多次被处以行政拘留、劳教及刑罚处罚,但仍不思悔改。在2015年8月的一天,夏某在河东区某售楼处,发现失主任某放在座位上的名牌提包,顿时见财起意,趁任某不察之机将提包盗走,后任某发觉后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进行偷盗的夏某,后报警,民警在售楼处附近将夏某抓获,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对于随身财物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更要加以重视,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同时,也要警示那些有不法念头之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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