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傍名牌"就要罚得他肉痛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宋学敏 “康帅博”方便面、“粤利粤”饼干、“营养抉线”饮料……这些广受消费者诟病的“傍名牌”现象,今后或将受到重罚。2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的,较高或罚款100万元。
说到“傍名牌”,公众很快就想到“大白免”奶糖、“哇恰恰”饮料、“肯德鸡”之类可笑的“山寨食品”。这些名称相近包装形似的“山寨食品”主要横行于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有的是消费者辨别能力差,有的却是图便宜“知假买假”。不过,一些大城市的人如果以为“傍名牌”现象只会坑害农村人,自己见多识广、讲究品位,不会吃亏上当,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傍名牌”现象早已超出了“山寨食品”的范畴,几乎涵盖所有行业,连比较高端的汽车和比较新潮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也有“傍名牌”的。近日,360公司就以“360贷贷网”侵害360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注册商标侵权诉讼,索赔3000万元。
“傍名牌”是没有实力的小企业想迅速扩大市场,借助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不仅是所傍企业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导致品牌价值受损,还误导消费者,侵犯其合法权益,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而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力度较弱、震慑力不强,这次进行重新修订,拟将原“较高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修订为“较高可处100万元罚款”,就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傍名牌”违法成本。只有将此类企业罚得肉痛,才可以对企图“傍品牌”或“搭便车”的潜在侵权者产生震慑力,市场才会风清气正。
当然,除了提高违法成本,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市场巡查和商标注册的审查力度。比如,前段时间,两家安徽宿州的“周黑鸭”门店被查出了罂粟壳,引起了公众的愤慨和恐慌,实际情况是这两家门店是仿冒周黑鸭品牌的黑心企业,让正牌企业躺着中枪。然而,周黑鸭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授权的个人和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能冠名“周黑鸭”的。而两家仿冒企业却成功登记注册且经营了很久,当地的工商部门与商标部门显然监管缺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