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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不务正业 屡次撬车盗财物

天津网 讯 齐旻 即时播报 前科男不务正业,屡次用改锥撬车,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男,38岁,河南人,小学文化,无业,在天津无固定住所。200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

    天津网 齐旻 即时播报 前科男不务正业,屡次用改锥撬车,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男,38岁,河南人,小学文化,无业,在天津无固定住所。200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1年刑满释放。去年10月,被告人王某在济南市马路边,用改锥撬开被害人陈某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玻璃,盗窃车内三部手机、一个皮质手包、一串金刚手串、一个黑曜石貔貅。几日后,被告人王某再次以相同手段在天津市某马路边连续撬开被害人张某、陈某和赵某的汽车玻璃,分别盗窃车内三盒香烟、一部手机、一支万宝龙签字笔、一个充电宝和一双休闲鞋等财物。经天津市河东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800元。随后,被告人王某被公安巡逻人员查获,发现其随身携带盗窃赃物。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要通过合法的劳动获得报酬,切勿见财起意,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同时,请广大市民随身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避免财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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