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臧献甫主席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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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臧献甫主席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