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外地就职 保险要转移走 不能重复交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 昨天网上帮办为市民解答了本市职工跳槽至异地就职的公积金转移问题。今天,本网又接到市民咨询,“若到异地就职,又想回天津养老,需不需要在天津继续交保险?退休依照哪个城市的标准?”
市民郝小姐在天津就业五年,按照规定缴纳了5年的社保。考虑个人发展,郝小姐打算到外地就职,在社保的问题上犯了糊涂。“那边的工作单位给上五险一金,但是要在当地重新起卡,如果以后还是想回天津来养老,是不是还要自己在天津这边持续交保险?”郝小姐担心,如果到外地就职,把天津的社保办暂停,达不到15年的工作年限,对以后在天津养老有影响。此外,郝小姐咨询,如果以后要回天津养老,是按照天津的养老标准,还是北京的?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若市民到外地就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必须将天津的社保办暂停,“按照规定,不可以在多个地方重复交社保,哪怕是交了也会退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郝小姐需要将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工作的所在地,到了当地后再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表示,关于退休规定是,“在哪里退休,就依照哪里的退休标准。”就是说,如果想在天津退休,就需要把保险关系再转移回天津,按照天津的相关政策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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