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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广告新规:学区噱头成禁区 部分新房或受影响

商家戴上“紧箍咒” 学区噱头成禁区 编辑动机 今后,类似“10分钟到市中心”“3分钟到达地铁口”的广告可视为违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下称《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买房可上名校”、“保证高投资回报率”等房地产

商家戴上“紧箍咒” 学区噱头成禁区

商家戴上“紧箍咒” 学区噱头成禁区

  编辑动机

  今后,类似“10分钟到市中心”“3分钟到达地铁口”的广告可视为违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下称《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买房可上名校”、“保证高投资回报率”等房地产广告中“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以及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表述都将被视为违规。那么,新规定会对天津造成什么影响?新报为你一一解读。

  政策 为商家宣传再戴“紧箍咒”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郭强  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

  消费者购房看中未来升值潜力,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广告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规定还指出,开发商标出楼盘地理位置,能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但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示意图来标示,比例严重失当。对此,新规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新规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凡违反《规定》发布广告的,《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象 学区地铁成广告噱头

  记者就此到中心城区多条路段走访后看到,根据《规定》要求,天津一些房地产广告确没有达到新规要求。

  在大沽南路上的一处户外广告上,记者看到,首创城的地产广告上显示“南大学府 人文洋房,93—141平方米”等字样。中冶德贤公馆的户外广告则打出了,“河西区重点小学现已入住”的字样。而在郁江道附近,富华梅江公馆楼盘四周围档广告上也标称“60-300平方米灵动空间,自在选择”,以及“双地铁,媒体道,客流商机无限”。可在现场,记者看到不远处,地铁还在施工建设中,旁边的五号堤路上因施工,道路基本没有车流。

  显而易见,这些地产户外广告对于价格大多未标注“销售价格”, 有的仅仅在价格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起”字。并且仔细看广告上的面积也并未表明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上述多个房地产户外广告上,图片明显为效果图,也并未进行“注明”。

  此外,像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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