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 单位费率下调1%
本报讯(记者 周莉 通讯员 冯志强)近日,记者从市社会养老保险局获悉,从5月份起,我市下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切实为企业减负。
根据国务院部署,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下调范围是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调整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从2016年5月起,我市首次下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费费率下降为19%,下调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然为8%。
针对有参保人员担心费率下调后影响个人权益问题,市社会养老保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不会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职工退休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等紧密相关,这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费基数、职工个人账户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
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以后,预计全市参保缴费企业2016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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