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证书丢失 每年5月11月可申报补办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近日,陈先生的高级工程师证不慎丢失向网上帮办求助,希望知道应该如何补办?
据了解,陈先生的证书是在1992年获得的,年代有些久远,在人事局的网站上已经查询不到他的证书信息,陈先生担心自己的证书无法再补办。
随后,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时间比较久的证书可能在网站上查询不到,但是可以重新申请补办。补办证书须准备材料有: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补办证书的申请;在个人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单位意见 ;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版的一张一寸半照片;在本市市级报刊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的整张报纸原件。
其中, 个人补办证书申请需写明补办证书的名称、通过年份、专业、级别、证书编号,本人签名,如没有专业、级别可以不写。在本市市级报刊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内容需包括: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考试通过年份及证书编号。
根据人社部主管部门要求,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集中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证书更换、补办手续。考生可于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提交申请。超过该期限申请更换、补办证书的,视为下一批申请办理。而更换、补办的证书一般在7月底和转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人才考评中心将及时电话通知相关考生,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到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新证书即可。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