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前10个月千余人醉驾落网 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陈玉军 实习生 邵明 醉酒驾车不仅会被吊销驾照,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被绝大多数驾驶人接受。然而,来自天津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仍有10707名驾驶人因酒后驾车被查获,其中“醉驾”者多达1035名。酒后仍驾车,都是什么人在一意孤行?他们对酒驾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及代价是否清楚明白?高压、常态化的“打酒”氛围下,侥幸心理能否每次都如愿过关?对此,记者进行了连日走访。
醉酒驾车七成以上引发事故
“随着天津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各种危险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在急剧增多。近年来,虽然司法机关加大了查处力度,但‘醉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采访中,天津河东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河东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24件、24人,全部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以男性为主,占比达95.8%;二是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居多,超过9成;三是超过半数犯罪嫌疑人无固定职业或进行个体经营,其余的多是公司普通职员;四是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时间段,13时至15时的有4起,19时至22时的有11起,凌晨以后的有9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醉驾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比例较大,在全部24起案件中,除7起因交警检查时发现外,其余的17起均是由于出现交通事故而案发,占7成以上,更有2起案件嫌疑人因酒后冲动,出手将对方打伤。”
该负责人表示,醉酒驾车行为,不仅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还极易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不仅让驾驶人人生留下污点,更容易给社会造成太多的悲痛和惋惜。“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既然开车就不要沾酒,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醉驾后果 到底有多严重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后驾车,人体的多项机能降低,潜在危险重重,而由此引发的后果往往令当事人始料不及。”市交管局秩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其次,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等。另外,还会造成心态不正常,往往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从而引发交通事故。“7月24日凌晨5点左右,女驾驶人王某酒后驾车途经解放北路时,因操作失控径直撞向路边围墙,同时还将路边停放的多辆机动车撞损。经交警现场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02.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此案中,王某不仅要接受吊销驾照、罚款的处罚,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她还要依法承担其他车辆及围墙损失的赔偿责任,代价不能说不大。事发后,醒酒的王某尽管悔不当初,但后果已经造成,责任无法逃避。”
无独有偶,今年5月9日晚,李某和朋友陈某一起喝酒,晚上10点左右,在酒精的作用下,李某在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执意驾车送陈某回家,当车途经红星路时,因操作不当,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致使陈某多处受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抓获归案。经鉴定,李某酒精含量为262.81mg/100ml,陈某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交管部门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酒驾、醉驾都将面临罚款、吊扣、吊销、拘役、终身禁驾等法律的严惩。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判刑、罚款、吊扣驾照、承担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此影响到工作及家庭,醉驾一旦被查获,承担的代价不可谓不大。在交通工具越发多样化、代驾司机随时能到位的今天,饮酒后是否还要执意驾车,值得每个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深思。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酒后驾车还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借口。河东区检察院王检察官介绍:“去年我经手过这样一个案例,4名无业青年长期在饭店、露天烧烤摊寻找目标,专盯酒后驾车的食客,驾车尾随并故意剐蹭对方车辆,随后便以报警相威胁敲诈钱财。短短一个多月,该团伙成功作案3起,获赃款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