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天津17家电商签署诚信承诺书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前制定了《关于在今年“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期间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6日上午召开购物节期间本市大型电商企业座谈会,三佳购物网、优众网、亚马逊、天津食品集团、一度商城、神州租车、苏宁云商、唯品会、酒仙网、劝宝、一帆海购、乡村之家、易通、蒲尚科技、增鑫科技、同融电子商务、中国吃货网等17家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站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向大型电商企业印发了《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解读了新《广告法》、新《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网络交易监管的规定及《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总局77号令)的文件内容,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以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强对广告代言人代言广告的监管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特别是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对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全面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履行报告和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
本市17家大型电商企业共同签署了《天津市网络交易诚信经营自律承诺书》,并在座谈会上举行了签订仪式,17家大型电商企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一是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权力和义务,依法合规的开展网络经营活动;二是承诺遵循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三是承诺开展公平的市场竞争,自觉抵制利用网络进行的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侵犯商业机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不搞有名无实的价格战噱头,不虚构自身的商业信誉,不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四是承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五是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倡导“诚信立业、德行天下”的商业理念,自觉接受社会、消费者、新闻舆论的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和全社会的信赖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