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裴姝婧、肖敏)电价在不知不觉中下调了!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本月起,宜昌市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每度下调了1.2分。调价起算日期为10月1日。
据介绍,我市具体降价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下调1.2分钱/千瓦时,其他类别用电下调1分钱/千瓦时。原城乡居民销售电价中包含了标准不等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1至0.012元/千瓦时),从1964年起开始征收,此次取消附加费,让电费全面降低。此次调价,大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是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继今年4月20日全省较大幅度降价后的再次下调。
据测算,此次降低销售电价,我市城区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7420万元。其中,一般工商业用户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5500万元,居民用户年均将减少电费支出19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