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市民不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网上帮办求助,他和爱人名下均有住房,较近因资金周转不灵,想要将双方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提取出来,是否可以办理?
据陈先生介绍,他和爱人的公积金账户共计约5万元人民币。陈先生说:“我单位的同事跟我说可以不买房的情况下,直接从公积金账户提取余额,不知道是否是这样?”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到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的公积金提取规定,陈先生与爱人并不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1.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