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131% 司机被判拘役两个月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叶建鹏 通讯员 胡晓斌 汤自勤)大冶人万某开校车超载131%,一审被判处拘役两个月。2日,大冶法院称,这是大冶首例被判处的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
大冶法院于近日查明,3月4日,万某开中型专用校车,从大冶刘仁八镇刘桥村,前往该镇青华幼儿园方向,接送小孩上学。因下大雨,沿途非校车接送的小孩家长,就拦停校车,执意把孩子送上车。万某劝阻无效,又心存侥幸,导致该校车严重超载。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44人,其中幼儿41名,严重超过额定乘员131%。
法院认为万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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