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钱不还打伤债主 潜逃两年终入狱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好心帮忙借给同乡钱,上门讨债竟被打伤。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55岁,文盲,在津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2012年初,张某因急需用钱,找到做个体建筑工程的同乡刘某借了一笔钱。事后,刘某多次打电话催要欠款均未果。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刘某来到张某在本市河东区井冈山路租住的某旅馆房间内索要欠款,因为言语不合便争吵起来,张某动手打了刘某一拳后,用一把弹簧刀捅伤刘某左侧面部、左耳廓后部、左前胸和右手手背,后仓皇逃跑。刘某被他人送去医院救治。案发后,被害人刘某报警,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于去年7月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经鉴定,刘某面部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肢体软组织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被告人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28279.38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诚信是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欠钱不还的行为着实不该,若企图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较终将会招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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