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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侨一号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引业主不满

天津网 讯 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近日,刘先生向 网上帮办 咨询,开发商对新建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法? 据刘先生介绍,他贷款购买了一套金侨一号小区的房屋,现在还没有入

    天津网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近日,刘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开发商对新建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法?  据刘先生介绍,他贷款购买了一套金侨一号小区的房屋,现在还没有入住。较近,小区内贴出通知,要求业主购买地下车位,并告之由于小区内车位不是1:1建设的,所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联想到未来可能出现停车困难的问题,刘先生向物业询问购买车位事项,经了解,小区车位属于人防工事,不在业主的公共权属内。而业主购买车位需十几万元,物业人员证实确实以后不会出租车位。  另外,小区的车位出售后只有20年的产权,虽然物业承诺20年后车位将完全属于业主,但刘先生对于这种说法也持怀疑态度。

  刘先生说:“我刚工作不久,房子也是全家想办法凑钱付首付,贷款买的。我现在哪里拿的出钱来买车位呢?而且别的小区都是可售可租,为什么这个小区不能租车位呢?”  按照《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停车库,应当满足本居住区内业主的停车需求,不得闲置。公共建筑、商业街区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全天向社会开放。对于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每一闲置泊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公共建筑、商业街区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未全天向社会开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随后,记者联系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的刘律师进行咨询。刘律师介绍,如果小区车位不在业主的公摊面积内,或者说小区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的话,那么开发商则有权对车位的去向进行分配。另外,如果开发商在房管局对车位出售进行了登记,并且取得了销售证明,那么开发商可以出售车位。如果开发商不具备相关售卖手续,违规售卖业主公共车位,那么业主可向物业办、工商局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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