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的旅游合同
据张女士投诉,她和母亲及朋友一行三人在旅游百事通报名日本十天七夜游,交齐团费之外,每人还交了3万元保证金给旅行社,约定回国后7个工作日之内归还。张女士一行人三人,今年年初按照合同到日本旅行,旅途愉快。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没想到回国之后,张女士的心一直悬着。 回国后,左等三天右等三天,到了与旅行社约定的较后时间,张女士迟迟未见旅行社退回保证金,便找到旅行社讨要。原本,张女士与水木天成店旅游百事通负责人有些私人交情,对方看到张女士来要钱,几次推脱说有些困难情况,希望张女士宽限,张女士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答应。 又过了将近两个月,张女士觉得不太对劲,旅行社完全没有联系她协商退回保证金事宜:“我打听得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私自把顾客保证金挪用,个人又没有偿还能力。数额如此巨大,应该属诈骗行为,性质恶劣。”旅游百事通水木天成店被爆私吞顾客旅游保证金
张女士找到了旅游百事通天津公司进行投诉,记者联系到天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经核实,旅游百事通水木天成店出现资金链断裂,确实无法退回保证金。较终,旅游百事通启动总部资金,为张女士办理了退款。 在这之前,张女士已拿到部分退款,投诉一个月后,张女士终于拿到旅游百事通总公司退还的剩余三万元欠款。 虽然保证金已拿到手,但张女士还是不放心,她说:“旅行社私自挪用顾客保证金,数额巨大,已经严重侵害他人利益,性质恶劣。而且据我所知,这并不是个例,还有人正在受骗当中。” 旅游百事通天津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回应:“按照公司规定,(挪用顾客保证金)这种事是不允许的,但是张女士与门店工作人员有私人交情,我们定义为私下约定。朋友之间的时限约定我们没有深究。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我们确定门店没有偿还能力,总部启动资金进行赔付。接下来总部的处理方式是打算对门店进行清退,正在走一些程序。” 另外,记者在旅游局发布的2015旅游服务警示中查询到,旅游局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一旦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很难保证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