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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市追查漏检报废车 单位拒不整改将强制停驶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追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采取源头追查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追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参加检验、办理

    天津讯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追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采取源头追查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追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参加检验、办理报废的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组织安监交警深入车辆所有人单位、社区,清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提示车主不能驾驶漏检车上路行驶,及时办理检验或报废手续。对排查出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情况的单位,还将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予以1000元罚款,并采取强制停驶措施。

  此外,交管部门还将把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信息导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组织执勤交警加强对五类重点车辆的拦检、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车辆,一律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车辆,告知违法人尽快办理检验或报废手续。同时,在客货运场站周边道路、建筑工地周边道路、主要出市口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专项治理点位,对五类重点车辆逐车拦检,并对道路沿线、公路两侧从事经营活动或长期停放的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进行清理。

  交管部门提示,市民应时常关注自己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章,并注意按照签注日期对应月份及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避免因遗忘或疏忽大意导致漏检、强制报废等问题的发生。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扣留机动车,当事人需提供相应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若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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