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好好地走在路上,突然摩托车从身边飞驰而过,当时只觉得脖子一紧,之后金项链就没了……去年9月16日至21日,天津红桥、南开、河西、西青四区接连发生飞车抢夺案,警方迅速行动,确定数起飞车抢夺案为同一团伙所为。昨天,飞车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韦某在红桥区法院受审。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韦某犯有抢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退还被害人被抢财物。
韦某出生于1991年,广西人。跟他合伙作案的男子叫阿光,是他的老乡。韦某称,案发前他没来过天津,但是阿光对天津熟悉,说“天津好搞钱”。不过,他们并没有直接来津,而是先到了保定,在一个不显眼的浴池住下,阿光先花5000元买了辆黑色雅马哈摩托车。此后的每天早晨,阿光便骑着摩托车带着韦某来天津,在马路上转悠,专找戴金项链的行人,确定作案对象后,阿光就高速把车开过去,由韦某抢夺被害人的金项链。
据了解,去年9月16日至21日,除了17日那天下雨影响了二人出行,其他几天,他们每天都来津作案,得手后便立即回到保定。
去年9月18日下午1时20分许,二人在杨柳青作案后,下午2时许,又出现在河西区气象台路,在天津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门前抢走了市民于某某的金项链。
飞车抢夺案接连发生,警方从多处现场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韦某。去年10月14日,正在广西老家喝喜酒的韦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