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豪 绘
“警察同志,我的车被偷了,小偷已经抓住,你们赶紧来!”前晚9时许,鄞州石碶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报警男子姓刘,40岁,安徽人。他身边停了一辆黑色的丰田汉兰达越野车,旁边还站着一对男女。“就是他们偷我的车。”刘某向民警“指控”。
这对男女红着脸,茫然无措。据悉,男子姓王,24岁,山东人。他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不是小偷,是老板要我们来开车的,你看钥匙还在我手上。”
原来,小王和身边的女子是石碶某家足浴店的员工。当晚,他们老板在石碶一家饭店吃饭时喝了酒,后打的离开。老板特地打电话给小王,让他来饭店门口将车子开回店里。
小王和同伴过来后,看到饭店门口停着一辆黑色“汉兰达”,没核对牌照便按了遥控钥匙,拉开车门坐上了车。然而,老板给的车钥匙却发动不了车子。对此,小伙没想太多,看到车子中控台有一把钥匙,直接拿来插上,启动后离开。谁知开了不到50米,刘某飞奔上来拦车,并把两人拖下车报警。
民警环顾四周,发现饭店门口靠里处也停了一辆黑色“汉兰达”,于是拿着小王老板的钥匙一试,果然能发动该车。在联系交警对小王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其并未饮酒后,民警电话联系上他的老板,核实了事情原委。
原来,这是一场误会!小王受托来开车,没仔细核对牌照认错了车。巧合的是,刘某把车钥匙落在车上,车门也没锁。澄清误会后,小王向对方道歉。民警也教育刘某,路边停车务必锁好车门。
(宁波日报 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李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