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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在全国首推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通讯员宁筱珉)昨天,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镇海区正式落地。今后,镇海区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宁筱珉)昨天,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镇海区正式落地。今后,镇海区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

镇海住房综合保险的发起者和首席承保者为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该项目保障范围广,涵盖了镇海区域内所有竣工年限在2001年以前的三层及以上城镇居民住宅,并将居民房屋倒塌损失、人身伤亡以及临时安置费用都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我们还将发挥保险专业技术,帮助政府建立城镇居民住房风险地图,随时掌握住房安全状况,减少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该公司总经理毛寄文表示。

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保费为204万元,全部由当地财政出资承保,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其中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总计投保房屋面积326.77万平方米,投保房屋1834幢,住房保险保障金额93.45亿元,保障范围包括:房屋整体倒塌造成城镇居民的房屋损失、因房屋整体倒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或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赔付标准为城镇居民住房每平方米较高赔偿限额2500元,临时安置费用每次事故较高安置180天,每平方米每天的安置费用为1元。公众责任险保障范围为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医疗费赔偿限额2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 

镇海区区长魏祖民介绍,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设立是镇海区2015年政府实事工程之一,实现了社会、政府与保险企业的多赢。预计受惠群众接近10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40%以上。

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处长曹海菁表示,镇海区城镇住房综合保险是全国首例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覆盖全辖区住房保障的综合保险,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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