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门5月26日电 湖北天门七旬老汉罗某在311省道荆门牌楼段被撞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由于事发凌晨,在没有目击证人,不知肇事车是什么车型,逃向哪里的“零线索”情况下,湖北省荆门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通过照相录相分析、现场遗留物比对和嫌疑车辆排查等手段,仅用三天时间就成功破获此案,将肇事者及肇事车缉拿归案。
5月19日凌晨1时许,荆门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311省道牌楼镇城山村路段,一名老汉被撞身亡,肇事者驾车逃逸。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开展细致勘查,除了躺在地上的不明身份死者及血迹外,仅发现一块大灯面罩和灯具插销,路面上没发现制动等痕迹,从死者倒地位置和散落物位置判断肇事车由东向西行驶的可能性较大;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死者下午至晚上曾在现场附近路段徘徊,但事发凌晨,无人见到事发经过。死者是谁,具体是什么车、什么时间肇事,逃往哪里,民警们不得而知陷入迷茫。
正当办案民警准备登报发布认尸启事时,意外地在当地一家社区网上见到一则寻人启事,所要找的人员特征与死者极其相似,民警叫来登消息的人辨认死者后,确认正是于5月18日中午在象山中学附近走失的天门籍老汉罗某。
此案现场条件少,事件要素不明朗,确定案发时间和肇事车型成为首要突破口,该案指挥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后决定兵分两路,一组由大队长付祖清率领负责调阅卡口监控和录像资料,一组由教导员余强军率领负责排查车型和嫌疑车辆。现场勘查的情况迷雾重重,几乎让人无处着手。从现场向周边辐射,较近的高清卡口只有杨家桥卡口,距离现场有5-6分钟路程,东边的冷水卡口有20多分钟路程。两天内民警将案发时段内的卡口信息和录像资料悉数提取,经过对距现场200米左右路边单位录像资料的仔细分析,发现老汉在当日凌晨0时49分08秒还在路边行走,到52分46秒时已经出事,也就是说案发时间在0时49分08秒至52分46秒之间,此间仅有4台车经过。教导员余强军率队进入市内各汽车车灯销售维修点和车辆销售点对车灯罩进行比对鉴定,初步确定现场遗留的灯罩为风神牌越野车灯罩。
5月19日至22日,民警对杨家桥和冷水卡口信息内掌握的过往车辆进行了大量艰苦的逐一排查工作。经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一辆号牌为鄂H30M05的越野车司机梁某行为反常,其它车司机在接到民警通知后均能迅速前来接受检查,但梁某不仅自称没有从牌楼经过,还称自己有事不能马上来接受检查,而民警经过对冷水卡口信息比对发现,该车曾经过该卡口,证明梁某试图掩盖其行踪。后经调查,有肇事嫌疑的鄂H30M05越野车通过现场的时间与案发时间极其相近,查阅车辆信息发现此车正是风神型越野车。在调查梁某手机通话记录中,民警发现其于19日清晨4时35分至7时通话频繁,也属反常现象。
5月22日下午,侦查组决定正面接触梁某,民警与梁某通话时,他一会儿说在襄阳,一会儿表示在襄阳回荆门的路上,大队长付祖清当即率民警从207国道往北拦截,在宜城路段拦下该车后,经检查车内后座上放置有损坏的车灯和中网等配件,而车辆左大灯和中网已更换,引擎盖做了油漆,这些表明此车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当即扣留车辆,将梁某带回荆门审查。经鉴定,现场遗留的灯面罩碎片与在梁某车内发现的损坏车灯整体分离特征完全吻合。审讯之初,梁某还矢口抵赖不承认肇事逃逸,经民警政策攻心,梁某不得不承认他是从旧口镇参加完丧事后经311省道牌楼段时,与老汉相撞,撞人后他侥幸认为无人发现,便趁机逃逸。回家后夜不能寐,害怕被人发觉,就联系到襄阳修车,企图销毁证据。
目前梁某已被行政拘留1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罗华宝 魏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