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28日电 (见习记者 张骏 实习生 董佳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较新挂出的一份《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材及饮片名单》,将浙江省中医院一味叫做“柴胡”的中药材列入“不符合规定”榜单,这家始建于1931年的浙江老牌公立医院被质疑用药有疑。28日,该院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张烁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回应,药材本身没有问题,检测结果不合格可能与标准品有关。
今年9月23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挂出一份《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材及饮片名单》,其中浙江省中医院一味叫做“柴胡”的中药材位列名单,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标准,检测表现为,柴胡性状“不合格”。
据了解,这份名单源于食药监对中药材及饮片的专项抽验,其从全国31个省市(区、市)抽取了10个品种772批中药样品进行检测,经检验发现9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
近年来,作为中国四大国粹之一的中医快速发展的同时,中药材人工养殖、中药材市场制假售假等问题也一直为人诟病,此次披露93批中药材及饮品不合格的名单更是将中药材的质量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不过,张烁对浙江省中医院所用药材的质量持有信心,“(与食药监检测的)同一批次药材,之前就已送检了杭州市的药品检验所,结果是合格的。”
从张烁向中新网记者出示的杭州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所示,同为20121207批号的柴胡,产地河南,供材单位是杭州桐君堂医药医材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其检验依据同样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检测的结论为,“性状符合规定,结果符合规定。”
张烁介绍,浙江省中医院的这批药材全部来自于已经有600年历史的桐君堂,并且是通过相关部门统一招标为医院供货,药材入库前还经过两位有经验中药师的抽检并按标准流程进行保存和管理。
在一系列严格把控下,同一批次药材却出现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张烁博士仔细分析了质检总局提供的分析报告,推测标准使用了“北柴胡”,而该院被抽检的柴胡为“南柴胡”,因此存在性状差异。
据了解,柴胡是味中医常用药,用于疏肝解郁。按性状不同,习称“北柴胡”及“南柴胡”。《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显示,北柴胡顶端残留3~15个茎基或短纤维状叶基,气微香,味微苦。而南柴胡根较细,圆锥形,顶端有多数细毛状枯叶纤维,具败油气。
分析报告中,浙江中医院的柴胡在性状上的检验结果为呈不规则厚片,顶端残留3~15个茎基或叶基,具败油气,味微苦,就在这个检验结果后面写着不符合规则。
“这(个检验结果)与南柴胡标准相符。”张烁说,南柴胡和北柴胡在药性上并没有显著差异,而功效一致,而现在食药监总局仅仅用北柴胡的标准来衡量,可能是存在差异的原因。
尽管不认同检验结果,为了慎重起见,浙江省中医院在接到食药监总局报告的时间就重新审查供货渠道,并且展开自纠自查,对所有药材进行排查。
张烁告诉中新网记者,对于该项检验结果,医院和厂家已经对相关机构进行申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