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在前日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上,京、津、冀、晋、鲁、豫、内蒙古七省区市明确,将联手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六大重点领域共同治污。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全年计划任务由236项增至318项。
机动车污染
到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其中天津将于6月底前全面淘汰剩余10.5万辆黄标车。节油方面,到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力争到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2万辆;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00个。此外,发布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方案》,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和环保异地违法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制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行为。
煤炭消费
到2017年4省市减煤8300万吨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将按照到2017年削减燃煤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严格制定并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天津将在10月底前淘汰180座燃煤锅炉,实现中心城区燃煤供热锅炉全部改燃并网,全年减煤496万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全面启动居民供暖煤改电工程。6月底前,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餐饮企业炊事用煤全部实现液化石油气替代。全面加快煤炭清洁化利用,完成6家燃煤电厂11套煤电机组改造,使全市1000万吨电煤污染排放达到燃气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8%
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其中天津对全市612.3万亩土地秸秆禁烧实施专人管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至90%以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秸秆焚烧点数量同比下降。
化解过剩产能
不审批产能过剩行业新项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其中天津市将对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两倍量替代。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
环保部加快出台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标准。各省区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并建立排放清单,启动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天津将在10月底前,实施完成全市6家石化、化工企业60套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和6家钢铁联合企业15套装置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
港口及船舶污染
津冀鲁建港船污染源清单
天津牵头,与河北、山东共同开展港口及船舶污染排放状况研究,建立港口及船舶污染源清单,开展港作船、流动机械设备、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研究探索港口靠泊船舶采用岸基供电方式替代自备燃油发电政策、措施,减少船舶燃烧重油造成的空气污染。
新闻链接
天津环保举报量全国排第8
环保部前日公布2014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情况,全年共受理举报1463件,办结率达100%,大气污染是引发群众举报的首要原因。天津举报量为65件,排名第8;北京举报量为18件,排名第23;河北省举报量首次退出全国前5名,京津冀地区污染治理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