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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火眼金睛 “前科男”盗车被抓获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一男子曾因诈骗、盗窃两次被判刑,在小区内盗窃摩托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后抓获。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48岁,曾因诈骗罪和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一男子曾因诈骗、盗窃两次被判刑,在小区内盗窃摩托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后抓获。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48岁,曾因诈骗罪和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1月刑满释放。2014年9月15日晚10点多,被告人李某在本市河东区卫国道某小区内盗窃一辆黑色摩托车,推行至小区门口时,被保安员田某、吴某拦截,在对其进行询问并寻找车主时,李某弃车逃跑至小区楼群内。后田某通知被害人陈某并报警,民警赶至小区楼群内搜索,在小区内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当场查获其携带的一个背包,内有断线钳、螺丝刀、丁字锥等作案工具,被害人陈某现场确认被盗摩托车是其本人购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格为1200元。赃物已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盗窃行为害人害己,既侵占他人财产,又使自己因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我们理应通过自身劳动换取合法报酬,而不应被一时贪欲迷惑,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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