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大冶市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大冶市继“六五”普法中期获得全国先进市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大冶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法治黄石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法治大冶”创建为总揽,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
为构筑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大冶工作格局,大冶市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彰显亮点、突出特色,使“法治大冶”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和美丽大冶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纪明 金敬锋 刘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