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共配套设施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Public Supporting Facility Fee),即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建设者根据规划设计或者相关规定,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建设、安装或改造的必要基础设施,以及为便利建设的设施,如道路入口及桥梁、房屋配水暖、绿化绿网、供电、燃气等设施所需支付的费用。
二、公共配套设施费缴纳范围
1. 入口道路和桥梁:指开发建设、土地利用及住宅用地等建设验收中所规定的入口道路和桥梁建设费用。
2. 房屋配套设施:指为使住宅具备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设施而安装的配水、配暖、绿化、公共设施维修和防火等设施。
3. 供用电:指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的供电,包括公用供电电缆、中压柱等。
4. 供用燃气:指路网、建筑物的供燃气系统设计、安装和施工费用,以及管道、报警器等设备购置费用。
5. 公共设施:指外观美化、雨水井、垃圾箱、废水井、绿化网布和消防系统等建设项目所需支付的费用。
三、公共配套设施费收取标准
公共配套设施费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区域等规定标准。一般来说,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收取标准涉及多方面,包括设施种类、位置、数量和规模等。其中,设施种类收取的费用较多,如道路入口和桥梁设施、房屋配套设施、供用电和供用燃气设施、公共设施等都将收取费用。另外,地位较高的基础设施,如市政管网的附属设施,同样会收取费用。
四、公共配套设施费收取用途
公共配套设施费收取的所有款项均用于建设、安装设施、维护维修、防火消防卫生安全用途等。特别是收取的道路管网和桥梁、供用电供用燃气所收取的费用,可以用来补偿各类材料以及安装和安全检查所需的费用。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原则
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规划或投入原则进行分配,它要求分配时按照一定的比率将费用按使用者投入原则减免或者赔偿受影响者,以缓解受影响者所受的负担。例如,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只是新居住者投入建设的配套设施的费用,则要按照新居住者投入比例来分配费用。
1、关于“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为多少”的问题,具体而言,该费用的具体数额并不统一,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数额取决于位于建设项目的所在地的人文环境及地理环境的不同,具体的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其金额在多个维度上有较大的差异。
2、目前,在我国,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数额可以由当地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统一定价。
例如,上海市2020年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在10-30万元/亩之间,而北京市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则更高,在20-50万元/亩之间。同时,台湾地区也有不同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比如台北市一般在6-8万元/亩之间,而台南市则更低,仅为2-4万元。
3、此外,不同城市和地区也会有不同“公共配套设施费”,在全国不同地区,根据当地政府的定价,公共配套设施费也具有不同的价格,如杭州市一般属于比较中等的范围,在10-20万元/亩之间。
4、此外,在某些小县城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要比城市费用更低,有的地方只要2-3万元/亩,这些都取决于当地政府的定价,建筑项目的不同,也会对费用数额产生一定的影响。
5、总体来看,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数额取决于其所处的环境,以及政府定价等多种因素,可能在1万元/亩到50万元/亩之间徘徊,数额并不统一,实际需要以相关文件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