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 现在山东、河南和安徽的一些基层政府要求返乡人员提前报备,而且还要注明是不是感染过新冠。如果各地政府单纯为了掌握情况,了解春节回乡的人员,进而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甚至给没有阳过的人发一些药品和必要的急救设施,这完全没有问题;但最怕的就是填过表以后就层层设限,不仅没有任何服务措施,反而千方百计进行阻挠和限制,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控制在外人员返乡。如果这样的话,很多人可能就不愿意报备了,而且会有心理压力,而地方政府这种行为也涉嫌违法。
现在国家已经对新冠感染变成了“乙类乙管”,这时候再要求报备就有些越权了。乙类乙管的传染病有很多,对其他的疾病是不是也执行这样的报备政策?如果个别地方层层加码,那就是干扰整个国家的疫情防控大局,是好心办坏事的行为。国家之所以改变疫情防控措施,是基于病毒的变异情况,也是基于我国的疫情防控现状,是一种深思熟虑的行为,各地千万不要给自己加戏,否则容易犯错误还不知道怎么犯的!

要求返乡人员报备是一种新的加码防疫现象。最近,安徽、河南、山东部分地方出现要求在外地人员返乡前向家乡所在地提前报备,或要求返乡人员报备有无感染新冠病毒等个人信息的现象,这是在我国优化调整防疫措施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加码防疫现象。要求返乡人员报备相关信息,其目的就是不提倡返乡过春节,避免在外的人把病毒带回家乡,给家乡的防疫增加压力。我国防疫措施优化调整后,尤其是对新冠感染者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不再实施精准防控的措施,对感染者不再溯源,不再强制集中隔离和要求居家隔离,要求返乡人员报备相关信息已无任何意义,其最大的作用就是阻止在外的人员返乡。加码防疫害死人,要高度警惕新的加码防疫现象出现。加码防疫现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除了让群众反感,还加重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对加码防疫现象应积极抵制。

男子为表爱心,花了1599元给女友买海蓝之谜,女友打开后立马翻脸
2022年12月31日的跨年夜,河南安阳的杜先生为了送女友一份跨年礼物,便去当地的万达商场花1599元买了一套海蓝之谜护肤礼盒。本来以为女友会很开心的,结果没想到礼物刚送出去,女友就变脸了,称:拿着试用装赠品来敷衍我呢?这可把杜先生气的不行,自己是在商场的专柜店买的,当时已经明确给商家说过要专柜的正价产品,而且商家也再三保证说这套就是专柜的正价产品。但是根据图片显示,商品上确实标有“试用装的”的字样。下面的英文显示的是“礼品不售出”。
这下杜先生可真是被女友冤枉了,自己绝不做这冤大头。于是叫上记者,一起来到商场找店家给个说法,这不理论不要紧,店家比你还理直气壮了。质问杜先生“是真货不是”“是假货吗”?杜先生称这个是试用装赠品,不是正价商品。但是店家的工作人员仍质问杜先生“就问是不是假货”。随后记者也看不下去了,质疑店家“试用装能拿出来售卖吗?试用装不应该拿到店里给大家试用吗?”工作人员称自己也是进货进来的,并说“哪一条规定不能卖”。

于是记者便拨打了海蓝之谜的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暂时没有看到在安阳有相关专柜信息,还表示任何销售渠道都不会对于礼赠产品进行额外销售。随后店家还现场拆封了一套礼盒,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非卖品,打开包装才看到护肤品瓶身印有“试用装”字样,但是店家又提供不了进货的票据。无法协商后,案件只能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了。
来看本案,涉及到几个法律问题。
第一,关于试用装能不能售卖的问题。
其实啊这个试用装只是商家为了营销而自己提出的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试用装和正品这一概念。但是只要是流通到市场上这些化妆品,不论是试用装或小样儿还是正品,都同样是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的,都应当经过注册或备案,并检验合格才行,如果试用装上标识不全甚至未标注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等,均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女性都知道,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很多小样儿或者试用装等赠品,很多都是标识不全的,不是没有生产日期,就是没有保质期,或者没有地址等等。这些产品虽说是赠品,但是如果不合格赠予消费者,那也是违法的。

本案中,杜先生买的海蓝之谜试用装上可以部分看出,有成分,产地,货号,生产批号,保质期,备案文号,地址等信息,其标识还是相对完整的。法律上没有规定试用装不能卖这一说法,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试用装这个词,笔者认为试用装只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以及相关其他规定,也是可以售卖的,但是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第二,店家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
本案中,杜先生去购买海蓝之谜时,已经明确告知商家自己要的是正品,但是工作人员再三保证是正品,但却卖给杜先生的是试用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而店家在出售海蓝之谜时并未明确告知杜先生该产品为试用装,而且瓶上还标识着非卖品,因此存在一定的隐瞒事实,欺诈的嫌疑。海蓝之谜的官方客服也明确表示对于这类的礼赠产品不会进行额外销售,同时标明在安阳并没有相关专柜的信息。那么万达的这个海蓝之谜的专柜是怎么来的,产品又是怎么来的,有没有授权,是否有正规手续,这些都存疑,如果这些都是假的,那么欺诈就无疑了。

欺诈消费者是要受到处罚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杜先生购买海蓝之谜花费了1599元,店家应当赔偿购买商品3倍损失,也就是店家应当赔偿杜先生4797元损失。
第三,万达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万达商场作为出租方,杜先生也是有权利要求万达商场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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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3446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12月30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河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共涉及3446家高新技术企业。网页链接
多地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有
今天是春运的第一天,许多人准备回家,或者已经回到了老家,就在这个时候,有些地方的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对此,你可以自愿向社区报备,也可以拒绝这一要求,现在强制要求报备是一件可能违法的事情。
昨天,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区居民说,他们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在业主群发了一张“外地返乡人员情况登记(报备)表”,要求小区外来返乡人员到门卫岗亭,或者是物管处进行报备。

登记(报备)表上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返乡时间、出发及返回地、健康状况(是否感染过新冠)。有人询问是哪里指示要求这样的报备的,物管说:“接社区命令”。
随着春节时间越来越近,以及防疫政策的调整,各地关于落地报备的要求也存在不一样。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率先取消了报备要求,但还是有部分地区仍在坚持要求报备。
一位刚刚回到山东老家的朋友说,他在回到老家后不久就接到了社区要求报备的电话,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他断然拒绝了报备的要求,社区也并没有坚持要求他报备。
河南省沁阳市也发出了《倡议书》,其中有说:我们热忱欢迎每位在外亲人回到家乡过节,请您在计划返回家乡之前,请提前向自己所在村街(社区)报备。
去年的12月22日,安徽黟县发文说,返回家乡的人可以通过电话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做好自身的健康监测。

专家意见:
1:如果当地政府或者社区向返回家乡人员明确告知收集这些信的目的,并且承诺严格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那么,返回家乡人员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出于自愿地向社区报备。
2: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肆意强制要求返乡人员进行倍息报备,就可能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违法,理论上属于无效行政行为,返乡人员可以拒绝这样的报备要求,并且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觉得:
1:现在疫情放开了,阳没阳有何意义,况且许多人根本不做核酸,他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没有阳过。如果想收集多少人阳了,可以匿名收集,要写那么多信息干嘛呢,现在信息泄露太严重了,给那些诈骗或者不法分子利用就太可怕了。
2:我们需要实事求是,我们必须科学理智面对,务实包容开放,顺应民心时势,国家及时处理,乙类乙管,大快人心,感谢国家,谢谢政府。#春运那些事#

【河南同意26家单位备案为省众创空间 | 名单】#河南头条#12月26日,河南省科技厅公告,同意创享汇众创空间等26家单位备案为河南省众创空间。完整名单:网页链接
多地小区要求返乡报备阳过没,实在不可思议!
刚刚看到一个新闻,昨天,安徽省黄山市一区某小区要求外来返乡人员前往物业处进行报备,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往返地区、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等个人详细信息!
真的是有点不可思议,从12月初就基本上放开了,去哪里,怎么去,待多久全凭自愿,尤其是回家,怎么还会有报备一说呢?但是据工作人员说,登记也只为了统计返乡人员数量!
奇怪的是多地有类似要求,山东一些地方,河南沁阳市,安徽黟县等等地方,都要求返乡要报备!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取消了!

疫情已经过去了,平日里做好防护就可以了,不必惊慌!
返乡人员还需要报备?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2023年1月6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某社区要求外来返乡人员去物业处进行报备。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往返地区、是否感染过新冠。
不只安徽,北京、上海、四川、河南、山东等一些小区也要求返乡人员报备。
这些社区是不是没事干了呢?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了,新冠疫情也变更为“乙类乙管”。还让人家报备不违法吗?
核酸阳性的人可以随便出门甚至上班,你再去让返乡人员报备还有何意义?刷存在感吗?
#立方风控鸟#①因未按照规定披露2022年期间相关诉讼事项,ST林重及相关人员收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②大山教育控股股东瑞天国际拟出售所持大山教育28%的股份,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降至34%;
③郑州煤电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将所持4000万股质押给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28%;
④豫能控股1.7亿股限售股份将于1月6日上市流通;
⑤飞孟金刚石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在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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