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观察日记:中疾控:31省份新增新冠死亡病例5例
一头雾水,新冠新增死亡病历仅5例?数字从何而来?标准如何界定?
1月4日中疾控通报,1月3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685例,新增死亡病例5例,均为本土病例(黑龙江1例,山东1例,湖北1例,广东1例,四川1例)。
这个数据和普通民众的认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毕竟最近一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但归根结底都是在围绕:阳了,康了,身体机能变化了,拍片了,住院了,周围老人离世了这些关键词展开!
每个老百姓都有亲身感知,周围人阳了多少,老人死亡多少,这已经是家家户户必经之事。
所以这个问题就要搞清楚了,是我们的感知错误,还是界定标准不一致。
就像说新冠大部分是无症状感染一样,为什么大部分是有症状的?有专家说因新冠感染到肺部,变成白肺的,才叫有症状,其它不管你多难受都叫无症状,这就是认知上的不统一,标准上的不清晰造成了误解。
那么这5例死亡病历又是怎么来的?道理一样,标准判定问题,国际上对新冠死亡的判定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核酸阳性,由新冠病毒引发呼吸衰竭,直接导致死亡,判定为新冠死亡,二是感染后28天以内全口径的死亡都计入新冠死亡。
那么划入新冠死亡的可以理解为:
1、必须是阳性的情况下,转阴以后就不算了。
2、由新冠直接引发的呼吸衰竭导致死亡的,就是说如果有基础病的情况下又感染新冠死亡那也不算了。
3、感染后超过28天死亡的也不算作新冠直接死亡病历。
当然,对于全口径死亡的概念我还不太理解。
其实,也不是大家对这些数字有质疑,当我们的标准和概念都不统一的时候,对事情的判定就无法达到一致,这个很正常。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标准判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实你说什么是标准,标准也未必有统一的标准,标准也未必就是科学的,不过也是人为的制定。
总之,说来说去,标准怎么界定也不重要了,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面对现实,保护好自己,用一个具有强大免疫力的身体,去迎接未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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