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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会计及时性原则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及时性原则)

2023-11-08 会计 本文链接

如何把批评说进下属,心理专家教你用批评公式,下属听了还感激你

一个质检人员,因为他的一个疏忽,把次品放到成品里,最后导致销售出去,引起客户的重大投诉。这件事情按照及时性的原则是要反馈的,这个时候我们把质检的小罗同学叫过来,应该怎么反馈?BICC法先说事实。 

事实是什么?小罗,我看到你在这一次的质量检查当中,漏掉了很重要的一个次品,导致次品销售出去,引起客户重大投诉,也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事实,那么这件事情造成客户的损失影响也说了。

然后再说C,这个对你接下来想成为一个中级质检人员,将会有一定的影响。BIC讲完了,好这个时候你可以稍微停个几秒,给他一个自我反省的时间,那如果他没有说话,这个时候你可以再追,就可以来解决问题来问他,那么我想知道以后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员工他会跟你讲,老大这种事情只发生一次,我绝对不可能再发生这个情况了,可不可以?不可以。

因为你得到的是承诺,他有实现承诺的行为吗?没有,所以千万不要把承诺当成事实。那你就跟他说,很好这种事情确实不应该再发生了,看得出你对改变这件事情的决心,那么我想听听小罗,你怎么样才能做到?有哪些方法和行动?我想听听。

来避免这一点,你一定要拿到行动计划,确实说明他不再发生这种事。那么你接下来跟进的时候要跟进他的计划,如果你不让他说计划,他就跟你承诺说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等到再次发生的时候,那已经是事后了对不对?你过程当中没有什么可以跟进的。所以呢,这个时候问题解决完以后,行动计划拿到了。

最后在他离开你位置的时候,再说最后一个表决心的C怎么说?小罗其实你在质检方面一直以来的表现都比这一次好,我对你的专业能力依然充满信心。犯了错的员工最怕什么?最怕的是你以偏概全,再也不信任他的专业了,最怕你从此给他贴上一个粗心、不专业的标签,再也不信任他。所以这个时候最后的这个C的这个信心是非常关键的,就是体现你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我们只是解决这件事情,但是对你这个人我没有全部否定。

所以记住,心理学的沟通里面教你的BIC是没有最后这个C的,但这个C我认为非常重要,是一定要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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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的执行力是最终的生产力。

步骤一:任务→会做→做→坚持→搞定;

步骤二:任务→不会做→学会→做→坚持→搞定。

科学合理的华为工作原则

1.上层作势,下层做实

2.借口只会摧毁你

3.你要做的就是服从

4.做过并不意味着做好

5.立即去做该做的事

6.在老板发现问题之前就解决它

7.高效执行力离不开专注的精神

8.保持良好的纪律

一流的员工找方法,二流的员工找借口。抛弃借口,打造强大的执行力。

一、不要忽视了自己的决策能力

1.改变遇事就上报的习惯。

2.开会积极建言。

3.关键时刻要有决断力。

二、及时做好自我反省

1.记住自己曾经犯过的错。

2.留给自己一定的思考时间。

3.失败后不要找借口。

三、做好自己的工作时间规划

1.收集任务,在每件手写物品上注明日期。

2.整理任务,可行动的立即执行,不可行动的进一步分析,每次只集中精力处理一件事,开始处理时,立刻判定它的实质处理方法,防止二次处理浪费时间。

3.管理任务清单,文档管理系统来管理参考资料等。

4.回顾与检查,任何一项任务都需要事后检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开始行动。

一个人,一个企业,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做到极致,这就是任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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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华为工作法》:这是一本华为绝不外传的内部培训教程,包括任正非的内部演讲,让你直抵 工作的本质与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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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则新闻,国家开通了法律法规数据库,几万件法律法规、条例文件从文本到条款都是免费可查。

这是法学界的大事,对老百姓来说是大好事呀。当然也是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体现。

数据库开通,意味着法律法规数据可以及时方便地“飞入寻常百姓家”。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用户还可以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访问。

据悉,目前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贯彻了公益性、权威性、开放性、及时性和共建共享原则,收录了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75件,法律解释25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47件,行政法规609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16000余件,司法解释637件,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内容

#税收改革如何促进共同富裕#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如何定才更好?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准确的称谓是免征额,下文用免征额。现行免征额是每月5千元,一年6万元。理论上,起征点属于基本的成本和生计扣除,相当于对获得工薪的所有个人,为获得工薪、维持家庭生计花费的成本的扣除。

作为基本的收入取得成本和维持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的扣除,由于物价上升,收入取得成本和生计费用会不断增加,因此,有必要根据情况对免征额进行调整。事实上,我国个人所得税每月的免征额也经历过多次调整,1980年800元、2006年1600元、2008年2000元、2011年3500元,2018年提高到5000元。

2018年个税免征额提高后,已过去三年,物价发生了变化,工作和生活成本上升,的确都在上升,提高免征额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税收法定原则,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都是通过全国人大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来实现,这样每次通过人大修法的及时性不够。假如今年修法,提高免征额,过两年还会显得有点低,又要修改。

更好的选择是,建立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每年随物价变动的自动调整机制。具体做法可以采取,下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根据上一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举例,2022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假设2022年物价上涨了3%,那么2023年的免征额调整为为每月5150(5000*(1+3%))元,每年61800元(60000*[1+3%]元);假设2023年物价上涨了2%,那么2024年的免征额调整为每月5253(5150*(1+2%))元,每年63036元(61800*[1+3%]元),以此类推;当物价下降时,免征额也按指数自动调整,降低免征额。为了方便,当出现免征额计算出现小数点时,还可以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去掉小数点之后的数额,使免征额保留为整数。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随物价变动进行指数化调整,可以使每年的免征额更为符合免征额本身的性质,使免征额更为合理,并可以避免不断修改法律。

此外,从国外实践看,英国、法国、瑞典、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在比较早都建立了个税指数化调整机制。在工薪等收入和税收核算电子化、程序化、自动化的情况下,在实际计算使用免征额上也是非常简单。实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指数化调整,在技术上并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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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责期限】

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在确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当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除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参照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法律规范未对行政机关履责期限作出规定的,人民法院应结合具体案情,充分考虑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及时性和行政机关履责的可行性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合理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如存在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的,即便行政机关超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期限作出行政决定,亦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程序违法。

工程造价下浮多少点就可以接着做呢。有人说房建下浮率多少,市政下浮率多少,水利下浮率多少等等,这种概算是不靠谱的。那到底怎么确定下浮率呢?提供三个思路,两个原则。一看计价方式下浮多少和怎么计价有直接的关系,按照清单还是定额计价,要搞清楚。二、确认城市,因为各省的定额不同。下浮率因各地定额水平以及指导价与实际价格差距有很大的差别。三下浮多少取决于合同条款,没有前置条件,谈下浮是没有说服力的。比如审计方式、付款方式、质保金要求等等。两个原则。一、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成后,付款及时性、付款比例高的工程下浮高,反之则低。二、工程造价计算所依据的具体定额和材料价格确定的方式,对承包方。相对有利,下浮就高,反之则低。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哈罗德J伯尔曼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意指:无论是法官还是其他从事裁判工作的人,都不得与案件有着各种各样的偏私,而应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利益无涉。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

7.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8.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卢梭

9.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

10.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孟德斯鸠

11.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卢梭

13.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

14.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16.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1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路德维希·冯·米瑟斯《自由繁荣的国度》

18.枪炮作响法无声。

意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19.民不举官不究(指:司法职能的被动性)

20.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

21.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22.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23.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24.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25.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26.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增加社会幸福。——边沁

27.缺乏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

28.法律人是民主社会最后的贵族,他们是防止民主走向极端和多数人暴政的最坚固的堡垒。——托克维尔

29.困难群众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30.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31.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 ——罗森贝克

32.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休厄特(Lord Hewart C.J.)

意指: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所谓「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

33.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问题。

34.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35.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36.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37.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38.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9.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

意指: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内容之一,故刑法的溯及力是与罪刑法定原则密切联系的问题。

40.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41.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42.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43.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4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这句源自英国的法谚反映了正义的时效问题。迟来的正义之所以为非正义,是由于实体结论的过迟产生造成了程序过程上的不公正。这种正义的迟到现象所损害的是司法裁判的及时性。

45.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卢梭

46.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47.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8.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49.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马克.吐温

50.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克莱门凯

【证券日报头版评论:#元宇宙有多迷人投资者就应有多警惕#[话筒]】这一轮元宇宙概念股大涨行情,相较相关公司的基本面,资本要素错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行情角度看,元宇宙概念在经过一轮大涨后,再次快速上涨,非理性因素明显增长。与快速上涨的股价不同,相关公司业绩并未出现爆发,甚至相反。回顾历史,各种概念疯炒之时,都曾讲过“迷人的故事”;但缺乏足够基本面支撑的炒作,终究以一地鸡毛落幕。对于可能影响资本要素健康有序发展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性监管、针对性监管,既是三公原则的要求,也是投资者根本利益所在。对于元宇宙概念来说,它有多热,投资者的头脑就要有多冷静。

阿克塞检察:积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 多措并举降低诉前羁押率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到刑事办案各个环节,积极转变检察办案理念,严把报捕关、审查关和后续研判关,通过在提前介入、刑事和解、认罪认罚、追赃挽损、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环节和措施上下功夫,有效降低诉前羁押率。1-9月,该院诉前羁押率为5.41%,排名全市第一,较全市均值低21.5个百分点。

01 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转变检察办案理念

将降低审前羁押率作为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尊重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最新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办案人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按照最高检“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的要求,改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惯性思维,打造“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检察办案新格局。二是开展同堂培训。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同堂培训,在落实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标准的基础上,围绕刑事立案、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开展充分的学习交流,统一办案尺度,规范办案标准。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为从根本上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组织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题研究会议,把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督查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例会,每周对审前羁押率进行研判,强化部门间沟通,分析趋势规律,提高各项降低审前羁押率举措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积极释放司法办案效能,确保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稳步高效开展。 

02 突出关键环节,务求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捕前分流过滤,源头减少羁押。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作,推动捕前分流协调,达成共识,规范提请审查逮捕工作,对犯罪事实清楚,社会危害不大,可能判处轻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等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及时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建议采取取保候审后直接移送起诉,有效降低报捕基数。今年以来,侦查机关报捕3案4人,占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的10.8%。二是捕中审查过滤,过程控制羁押。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实质化规范化的办案要求,认真履行主导责任,以社会危险性审查为重点,做好案件卷宗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案情等审查工作。通过以书面、当面和公开等形式,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和侦查机关意见,提升社会危险性审查准确性,加大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三是捕后跟踪过滤,避免“一押到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探索羁押后“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动态评估跟踪,羁押案件每进入下一个羁押环节,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共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捕后全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对1名嫌疑人审查后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03 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降低审前羁押率的长效机制

一是依靠多方合作,形成司法合力。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商,精心构筑检侦协调沟通机制。多次与县公安局法制、刑侦等部门进行座谈磋商,向侦查机关传达转变“宁捕不放”“一押到底”惯性思维的必要性,切实控制呈捕率以降低审前羁押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依托办案实践,和侦查机关一道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直诉、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等,通过加强公检衔接,研究探讨形成统一工作意见,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直诉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指引,为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提供长效保障,确保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推动阳光检务,接受各方监督。以开放的心态,倾听众声,汲取众智,开展审前羁押公开审查,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多方人员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召开专题座谈会,通报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探讨工作中更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社会意见。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李晓龙

审核 | 王希文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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