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会计凭证(应收应付会计凭证)
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善待客户和供应商。央企规模大,产业链长,本应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然而,某些央企却“店大欺客”,利用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支付,想方设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近些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近日,国资委发文做深做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具体要求包括:中小企业以其持有的集团内单位出具的商票、供应链债务凭证、应付账款办理贴现、保理等融资业务的,不得拖延确权,不得将融资机构限定为集团内部机构(平台),严禁高息套利。
《县委大院》里,办事员刁难老崔那段,不知道多少人感同身受?
老崔这个实诚人,哪里看得透官场那些头头道道。
这不,郑三好不容易才帮他约到了刘局长和曹所长,结果他却招待不周,不知不觉就把人给全得罪了。
更绝的是,人家不吭不哈,可就是有本事让你的餐馆开不了业,还让你有苦难言。
比如说,下面的办事员,当面对你客客气气,一句一个“规章制度”,一口一个“走流程”,可就是不给你办事。
一个转让手续,一个营业执照,她就能让你跑断腿,再加上一个材料不齐,她也能给你驳回三次。
然而,你以为补齐了材料就完事儿了吗?根本无济于事,她又开始抠流程问题了。
不过,你打12345举报,人家也不怕。
最后事情还是要回到县里解决,办事员该道歉就道歉,可事儿还是不给你办,而且你还把人也都给得罪了。
结果就是,你好不容易开了门试营业,他们又要搞创卫,三天两头要你暂停营业,一开始就这样了,之后麻烦还会少吗?
要照这样折腾下去,啥生意黄不了?
可是,老崔兄弟俩,哪怕干不下去关门了,也只敢在走之前才实名举报,怕被报复啊。
至于小摊小贩们的日子,那就更难过了,别说请人喝酒吃饭没个头,就连日常那些检查也应付不过来。
拐叔那一抽屉,都是各种名目的收费凭证,城建的,环保的,劳务管理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简直数不胜数。
就拿宏宏那个事来说,更让人触目惊心。
工商用过期网页上的一句话,就给他扣了一个虚假宣传的帽子,张口就要罚十万,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又加了两万,可托人找关系之后,花了七千就解决了。
黑,真黑!
光明县这样的营商环境,其实无独有偶,简直就是某个时代的社会缩影,服务跟不上,你就是招来了金凤凰也留不住呀!
梅晓歌这个县委书记,任重道远!
#冬日鉴片官#
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型股票基金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其买卖行为围绕着基民的申购与赎回,当基民申购多时则加大持股力度,反之则进行减仓应付基民的赎回。公募基金的特点是可以享受市场整体的回报,而且基金的规模越大,其获取市场平均利润的可能性越大。
从汉武帝将铸币权收归国有以后,中国历代王朝都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钱荒。跟经济规模相比,钱币的数量总是不足,而且铸币的质量持续低劣。
每个朝代刚开始的时候,货币质量是最高的,但由于政府的造币能力不足,铸造的钱币数量有限,人们无法找到足够的货币进行交易。到了朝代末期的时候,铜钱大部分都已经不是铜了,而是铜、锡、铁和各种合金的杂合体,甚至脆弱到一摔就碎。
唐代算是一个商品经济发达的时代了,但唐代的货币数量也一直不足。政府没有能力造出足够的货币,又禁止民间私自铸造,民间只能偷偷地跑到山里,用小炉子熔化铜块,做出比官方质量差得多的钱币。即便这样,这些民间偷铸的劣质钱币也能被社会接受,因为没办法实在太缺钱了。唐高宗下令禁止民间私铸的钱币流通,但依旧屡禁不止。
随着唐代商业的发展,即使加上民间私铸的钱币,依旧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民间社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开始用帛交易。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织帛,帛也是一种政府接受的纳税工具。于是人们就在没有铜钱的地方,用帛来代替铜钱。但帛毕竟是一种丝织品,保质期有限,时间长了就变脆和损坏,而且也不具有无限分割的属性,分割得太小就没有使用价值,做抹布都没人要。
安史之乱后,市面上的铜钱更加稀少,人们手头有了铜钱也舍不得用。政府要求不得私自贮藏铜钱,留足手头上花的,剩余全部上缴。用这种强制的方法来逼迫铜钱进入流通领域。民间为了应付铜钱短缺的情况,发明了一吊钱扣除八十文的做法,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需要支付一吊钱,原本是1000枚,现只用支付920枚即可。
铜币的短缺一直持续到了唐代后期,各地方政府采取限制货币流通的方法,规定商人不得携带钱币离开辖区。这可要了商人的老命,人家的天性就是使财富流动,无奈之下,民间发明了一种规避的办法——飞钱,也是交子的早期雏形。人们在成都把钱交给当地的汇兑商,汇兑商颁发一张凭证,拿着这张凭证,就可以到长安的汇兑所取钱,这样就可以不用带着钱币到处走了,关卡也不阻拦。
飞钱之所以在唐代才能出现,得益于唐代后期雕版印刷术的发展,宋代的交子就是借鉴了飞钱的技术,来解决宋代金融管制的问题。
什么是“砍头息”与“复利”,法院会支持吗?
(一)砍头息:“砍头息”即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预先从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有的是预先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有的则是预先扣除借期内全部利息。对此,法释[2020]17号第26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复利:所谓的“复利”、“利滚利”、“驴打滚”,即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计算复利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一种计息方法,民间借贷中也有常出现此种约定。法释[2020]17号第27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浙江杭州。女子在交友软件上遇到男子,对方声称自己是做生意的,想带女子一起挣钱,互相加了微信并一起吃了饭,没曾想没挣到钱还搭进去好几万。
据张女士介绍3号凌晨三点左右,在一社交平台“陌陌”上面有人跟自己打招呼,表示可以带自己挣钱,问有没有兴趣?张女士也没多想就互加了微信,双方聊了没多久,男子表示
赚钱门道就比如打牌的人需要现金,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然后兑付现金给别人,1万块钱赚个300手续费之类。时间自由,可以兼职,一天万八千还是有的。随后男子和张女士相约时间吃早餐。
张女士当时心动了,9号上午就付了早餐之约,男子当时开的是保时捷,穿着得体给张女士的第一映像就是做生意的人,感觉整个人都是很有钱的那种,随后在男子的“忽悠”下张女士给了对方5万元钱,对方也是大方为了打消张女士的顾虑,把车钥匙给了张女士并打了张5万的借条,借条内容大概意思就是:由于个人资金周转,借张女士5万元整,于当日归还,还签了名,男子还留了身份证号码。
可当天晚上,男子给张女士打电话让其去接他,张女士去了对方打算开车离去,张女士就追问:我的钱怎么办呢?
男子:钱我帮你赚外快了,还没出来啊,出来我就给你送过来。
随后男子把张女士送到家就开车走了。但之后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一分钱都不还,无奈张女士报了警,借条上有身份证号码,查了之后,确实是他本人,但警察说这人已经是老赖了,至于车嘛也不是他本人名下的。
可张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但对方并没有把自己微信拉黑,随后当着记者的面给对方发了语音,对方表示:这个月给你。
张女士:但是你一开始是当天,现在又明天后天,我怎么能相信你。
男子把电话挂掉,记者又拨打过去追问对方,车子是不是你的?
男子:我朋友名下的。
记者:你已经在失信人名单了啊,你是做生意还是什么?有没有说过带她捞偏门呢?
男子:对,但是这是但是我一定会把钱还给她,我没有说带她捞偏门的话。我月底会还给她的。
记者:希望你说到做到。
那么男子带张女士“捞偏门”的行为算不算诈骗呢?
说白了这只是张女士自愿行为,你想人家利息人家想你本金。民事纠纷而已
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名就是有效的,不以按手印为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但要注意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后2年内不向债务人追讨的话,就算了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现在男子已成老赖并列入失信人名单,我估计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哪怕最后打官司赢了,他有能力还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履行,这个时间就无法规定了。
还有一种就是人跑了,你可以去宣告他失踪,然后他被法院宣告失踪了之后,他的财产就可以被用来还你的钱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也就是,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最后还是希望张女士能要回钱,以后别在上当了,贪小便宜吃大亏。
对于张女士交友不慎“借”走5万你们怎么看呢?
#浙江头条# #杭州头条#
看了这篇文章,想起来自己曾经也为此受过益呢。年轻的时候想调工作,从省会城市到一线城市,从工程单位调文化单位,开始接受单位领导挺犹豫的,因为刚工作没几年,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能证明能力和水平的凭证。正好刚刚在全市的演讲比赛中得了奖,演讲稿是自己写的,把相关材料发过去看了以后,对方单位痛快地答应接受。完全没想到无意中帮领导应付差事的一次额外工作,促成了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在后一个单位工作三十多年,直到退休。#以书之名# #职场升值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