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避免法律诉讼(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避免法律诉讼)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1991年颁布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迎来第五次修正。
安全气囊未弹出引发争议!对特斯拉情有独钟的武先生,在喜提爱车之后,便带着一家人从成都去什邡游玩,刚下高速不久就发生了车祸,车子撞在了路边的树上,车头面目全非,但安全气囊并未弹出,武先生找4S店要说法,他们的解释却很离谱。
成都的武先生打算买车,妻子陈女士建议买一辆烧油的车,但一直对特斯拉情有独钟的武先生,不顾妻子的建议,订了一辆特斯拉。三个月后喜提爱车。
高兴之余,武先生便决定带着家人从成都出发去什邡游玩,驾驶着特斯拉MODEL3,武先生心里那叫一个爽,然而刚下高速不久,就发生了车祸,车子撞在了路边的树上,车头已经面目全非,万幸的是,车上人员并无大碍,只有坐在副驾的妻子,牙齿有几颗被撞得松动。
对于这场车祸,武先生承认自己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因为当时是下午的一点多,正是驾驶人员容易犯困的时候,武先生也是因为犯困,思想不够集中,才发生了这样的悲剧,然而面对如此大的撞击,安全气囊却未弹出,武先生表示不理解,于是便找到4S店讨要说法。
当武先生找到4S店,相关工作人员拿着安全手册给了说法:车子与钻状或者柱状等狭窄物体发生正面碰撞的情况下,前气囊可能不会膨胀。言外之意,武先生撞到的是树,是一个柱状物体。
售后技术人员表示,安全气囊是否会弹出,关键看它的触发机制,如果没有触发安全气囊的感应器,那么安全气囊是不会弹出的。也就是说武先生虽然车子被撞,但是并未触及到那个点,所以安全气囊未弹出,并不是车子质量有问题,而是撞击位置不对。
对于此次事故可能对武先生造成的伤害,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保护,无论车子的安全带还是安全气囊,都是一种保护措施,是基于车子的运动轨迹算出来的,在哪个风险点风险最大,如果当时弹出,可能反而会是一种伤害。
对于4S店给出的说法,武先生完全不认可,按照他们的说法,是不是下错发生事故,非要找准所谓的那个点,安全气囊才会弹出。如今的武先生要求也很直接,第一退车,第二赔偿自己和家人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实在不行,他将会走法律诉讼程序。
汽车评估师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安全气囊是否弹出,关键看车子的时速,按照标准,时速大于40,发生严重碰撞的情况下,安全气囊是要弹出的,而武先生当时的车速已经达到了60。针对这种情况,就要请第三方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安全引发装置已经受损,但是气囊未弹出,那就是特斯拉的责任。
@腾哥故事会
对于武先生来说,安全驾驶才是重中之重。我们暂且不论安全气囊是否能够弹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疲劳驾驶,哪会有后面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对于4S店来说:无论车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既然事情发生了,就要做出相应的危机公关处理,要不然损失的不仅是一位忠实的粉丝,更是粉丝背后带来的市场和价值。
如今的车是越来越多,无论是烧油的还是新能源,品牌也是众多,各种车都有自己的操作习惯,但安全驾驶是前提,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还是自己,毕竟不是谁都像武先生那样幸运,事故无大小,千万别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开玩笑。#头条创作挑战赛##社会百态##特斯拉#
#律师为正义服务还是金钱服务# 这个话题对于很多人来讲很容易误解,对于绝大多数非律师行业的人来说大多情况下都用这两个标准去衡量律师执业,你到底是为了正义服务还是为了金钱服务?似乎律师就代表了法律,法律怎么还能收我们的钱?而且有的律师收钱还收的那么多?既然代表正义为什么那么坏的杀人犯还有律师给他们辩护?于是往往引起大家的议论纷纷,认为这样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其实律师我们都叫他执业律师,与执业医生、会计师的执业一样,不论“好人”“坏人”找医生看病,医生都只把它当做“人”来治,如果医生看到“坏人”就不给他治,或者就故意给他“治坏”,那每个人去看病之前要掂量掂量自己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是不是很可怕?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律师为正义还是金钱服务,说为正义,这是很多大众的心声,大家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应该有人来帮助我们,我们是受害者,正义应该帮我们,这是不是有点像医生看病?在法律没有宣判之前,正义还是非正义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不一样;
说律师为金钱服务吧,这可能是很多“有钱人”的想法,他们认为有钱什么都不是问题,但如果一位律师歪曲法律甚至因为“为虎作伥”,那他离着锒铛入狱也不远了。
那么到底律师是为了正义还是金钱呢?律师也是一份执业,不拿公务员工资,不拿国家津贴,要靠自己的工作养家过日子,收律师费是必然的,而律师工作基本是靠时间堆砌的,他不像别的行业多雇佣几个人或买几台设备就能批量化生产,律师不能,当事人聘请这位律师就是看中的这位律师的能力,你若开庭让别人去那当事人会不答应的,一个开庭下来少则1-2小时、多则3-4小时,加上准备资料、查阅资料、往返路途、跟打当事人沟通的时间,一个律师一天即使工作10小时。
其实每一位执业的律师在他学习法律之时都面临过律师到底是为正义还是金钱的问题,作为一位合格的执业律师,他应该为他自己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只有为委托自己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才是一位合格律师应该恪守的执业操守。
在民事诉讼中本来是亲戚的两家人对簿公堂,你说谁正义?在刑事案件中,一个打了中国人和一个打了外国人的人谁正义?是不是不能衡量?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前律师就判断了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好人”就帮你辩护无罪,“坏人”就暗地里把你辩护成有罪?是不是也很可怕?
你希望律师是为了正义还是为了金钱?还是为了你的合法权益最大化而不负你的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