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释义)
到底是不给还是过段时间再去拿?碧桂园这种大公司都是集中开票,各小区的物业项目部是没有开票权限的。//@逐鹿观天下:多次索要发票就是不给,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自由风6699: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按账缴税,开不开发票和缴税没有关系,因为小区收入是确定的,而且大多是电脑系统计费,税务局核查很容易,物业公司不大可能偷逃税,就和超市一样,给的也是购物小票,有需要去服务台开票就是了,谁会认为超市也在偷税呢?这种举报估计结果是查无实据。
逐鹿观天下本人打12345举报某园物业一事,已经有了初步进展。昨天下午有税务人员联系我,问了情况和诉求,说也给物业公司联系了,让物业准备好有关资料接受税务检查。后续情况会继续披露,欢迎广大条友围观和建议。
这几天网上传有些地方的退烧药被外面的黄牛炒作到一瓶卖到4000元[发怒]这可是药品啊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东西的,在这疫情期间国家的药品法何在?国家的药监部门在哪里?按药品法规定销售的药如果没有发票一律假药处理。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发票章不清晰
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但是深圳市税务局给了回复:
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税局通知!5月1号起,发票使用再出新规,会计需要马上学习

双诚财务
14小时前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发票管理和服务,规范机动车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机动车发票均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在线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可以离线开具机动车发票。
一、机动车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因此,5月1日之后,机动车发票不再只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咯,还包括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注意点:
1、在线开具:机动车发票均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在线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可以离线开具机动车发票。
2、发票保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1〕42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开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机动车企业分类有统一
机动车企业包括:
①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及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
②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
③其他机动车贸易商(含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商和其他机动车贸易商)。
1个注意点:
机动车企业类别的优先级次为
(1)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
(2)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
(3)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商;
(4)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
(5)其他机动车贸易商。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归为其中一类,不可同时归为两类及以上。
对于同时存在两类及以上经营业务的企业,按照上述优先级次归为其中一类。
三、“一车一票”是关键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1个注意点: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销售方应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择使用机动车发票直接影响购买方的下一步操作,机动车发票开具选择很重要哦!
四、发票开具讲规则
√ 关联匹配车辆电子信息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方使用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机动车、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和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机动车贸易商销售本企业进口的机动车,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依据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将机动车发票开具信息与国产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车辆电子信息(以下统称“车辆电子信息”)进行关联匹配。
(二)销售方购进机动车直接对外销售,应当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获取购进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后,方可开具对应的机动车发票。
2个注意点:
1、机动车生产企业要关联匹配车辆电子信息;
2、销售方购进机动车直接对外销售,要获取到购进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才能开具对应机动车发票。
中山271家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中山#
2022年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了一则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中山晶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71家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271家公司存在对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价税合计从7万元至2000多万元不等,已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例如:中山市江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50份,发票金额合计22167462.01元,税额合计665023.57元,价税合计22832485.58元。已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
涉案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1.企业注册经营情况异常
注册经营地址虚假
2.发票进销项数据异常
公司注册成立后,短时间大量集中开票,没有相应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票。
3.纳税申报异常
自成立以来,未上传过财务报表,进行零申报或未进行过任何纳税申报,开票后短期内走逃失联。
4.资金结算异常
未登记银行存款账户信息或进行虚假备案登记,资金存在快进快出的情况,大额向外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没有相应银行结算记录。
处理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对271家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发票罪立案追诉。上述271家公司中,大部分公司虚开的金额已超过了虚开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或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虚开金额虽超过了虚开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但金额不大,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以下是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搜索的,广东地区虚开发票罪案件的相对不起诉案例,仅供参考。
案例一:方某某虚开发票案
案号: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遂检刑不诉〔2021〕30号)
简要案情:方某某在网上联系他人,购买到佛山A捷运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十二张,价税合计1089968.68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将抵扣的企业所得税补缴完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无前科记录,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例二:贺某某虚开发票案
案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东三区检刑不诉〔2021〕1383号)
简要案情:贺某某为与A公司结算货款,通过他人,向上海4家公司购买24张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约2118696.96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
案例三:骆某某虚开发票案
案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从检刑不诉〔2021〕183号)
简要案情:骆某某为逃避税务部门对其所实际控制的广州市A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纳税监管,让他人为其虚开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13张,价税合计人民币1203021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骆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自动投案、认罪认罚、补缴完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骆某某不起诉。
案例四:何某甲虚开发票案
案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从检刑不诉〔2021〕159号)
简要案情:何某甲向他人购买11张发票,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100002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何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的情节,且已补缴全部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甲不起诉。
#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律师#
#不起诉#
#中山头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发票管理和服务,规范机动车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机动车发票均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在线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可以离线开具机动车发票。
购物卡:发票、税前扣除及个税的处理,收藏
佳悦财税购物卡:发票、税前扣除及个税的处理,收藏
国家药监局制定办法,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夜学经济法《税务管理小知识》
1.定义: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 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2.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页链接),
对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3.区分税款征收方式与税款征收措施:税款征收方式是征税的方法,税款征收措施是保证税款、社会保险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的手段。
2.区分税款征收措施与税务行政处罚:税款征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国家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手段,并非处罚。
3.“特殊困难”包括: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
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エ资、
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4.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云趣热点前瞻##票据#
银保监会《办法》即将施行,云趣数科中和新一代票据系统赋能票据业务合规性发展
10月14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年第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近年个别企业集团利用财务公司违规开具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在集团出现经营危机后财务公司承兑票据逾期的情况,《办法》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等监管指标,要求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控制财务公司对外业务总额,加强财务公司对外业务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针对新一代票据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云趣数科中和新一代票据系统管理中心配置化、多级风控管理、智能化业务办理等功能优势,可有效提高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流动性,合法合规、灵活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