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个人所得税流程(退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一)申请退税
纳税人在发现逾期、多缴、罚金、认定损失未加入纳税基数等情况,或具有补办退税条件的情况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退税。
(二)核实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退税申请材料时,将根据其申请内容和要求,对其申请的涉税事项进行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查验、审核纳税凭证及会计账簿等;对其他涉税凭证及外部信息的审核;完善补办、退税材料清单;查验具体可行性及支付方式;协调其他税务机关存款等等。
(三)核定申办税费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办、退税申请材料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其应补办、退税费用。补办和退税费用须由扣缴义务人和被扣缴人同时支付,扣缴义务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申办税费。
(四)受理退税申请
税务机关在确认所有补办、退税费用缴清的情况下,将根据实际情况,受理纳税人的补办、退税申请。
(五)审核退税申请
税务机关应依法审核纳税人的补办、退税申请,并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结论,不同意纳税人申请退款的,应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纳税人。
(六)结果通知
税务机关在做出核定结论后,应当将结果通知纳税人,如纳税人的补办、退税申请被批准,税务机关将在收到纳税人的用来退税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在规定期限内,将退税账户予以立案,并将结果转过到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一、申请退税
1、申请人持纳税相关凭证(如发票、海关凭据)、国家规定的《纳税凭证》和《个税申报表》前往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 申请人准备好“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均必须附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等),代表申请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将上述证明材料及《退税申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审核。
3、 税务机关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完税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及时开具《税务机关税费收取凭证》中的“退税原因种类”及“退税金额”,按照要求办理手续。
二、办理手续
1、 申请人凭借《税务机关税费收取凭证》在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准备好缴纳税款的财政记账凭证,并办理纳税备案、密码登记等手续,将税金扣缴到当地审计机关。
2、 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纳税凭证、退税申报表及审核记录进行税收凭证核对。
3、 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开具《退税凭证》,将其登记到企业及个人财务账户中,并向申请人出示《退税凭证》,以便证明客户对应税款的退税情况。
三、收取退税
1、 税务机关收取申请人报送的纳税凭据,做好账证核对,确认申请人实际发生的税款后,根据缴费记录和实际支付情况,开具税务机关结算凭证,确认退款金额。
2、 申请人提出银行账户,税务机关安排转账将所退税款转账至申请人指定账户,同时在税务机关系统记录退税情况,申请人收到退税后据实报税。
3、 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支付税款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退还税款,同时发放《退税凭证》,税务机关会定期开展对申请人提交的完税凭证的复核,以此确认申请人的具体退税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补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