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费
公共事业费是指居民支付的为了享受各种公共服务的费用,如水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交通费等等。
公共事业费一般由居民自行支付,也有部分是由政府补助、由社会组织或街道办事处支付或其他组织和团体课助支付的。另外,费用的金额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为了便于收取公共事业费,一般各国政府都实行以月、季度或半年为单位,把公共事业费收取纳入居民的家庭日常支出的制度,同时还采取划分上下级收取的责任制和实行不同部门的收费制度。
公共事业费的收取,不仅是财政收支的一项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资源的一种有效的利用。公共事业费的收取,有利于持续发展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准的服务,提高全民生活质量,而且还能更有效地保护社会福利,促进公共利益。
公共事业费用属于什么科目
公共事业费用属于三级科目“其他费用”的一种,也称为“三级科目其他费用”。
一般来说,公共事业费用主要由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支付,其直接的费用主要用于政府服务、基础建设、公共设施改造以及社会福利等。这些事务费用主要指一般性费用,例如服务行政管理等活动费用,一般不涉及投资目的、重大支出、经营性支出等。
具体来说,公共事业费用的科目分类应该包括:
一、服务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法律服务、政府宣传费用等;
二、教育、科研费用,包括:学校教育活动、科研教育费用等;
三、社会事务费用,包括:危机救援、社会建设、防洪工程费用等;
四、资源开发投资费用,包括:资源开发投资支出和供用电费等;
五、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技术项目、通讯费用、各类训练费用等。
公共事业费用按照服务行政管理费用、教育科研费用、社会事务费用、资源开发投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来划分,其特点是费用范围广泛,既有政府部门支出的费用,也有社会费用,涉及行政管理支出、科研教育支出等多方面的活动。因此,公共事业费用作为管理会计财务的重要内容,其具体的收入来源和支出去向,必须建立准确而规范的分类及其统计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