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关包括a单位内部会计(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有)
#银行股# 董事长亲自指使套取公款!盘锦银行原高管贪污案细节曝光:多人参与,作案时间长达13年!据财联社,董事长亲自指使,涉案人员众多,套取公款3230万元……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揭开了盘锦银行多位原高管长达13年不为人知的贪腐之路。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此次贪污案以及相关人员接连被查,对盘锦银行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一方面会对其后续经营、业务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客户资源或也会出现流失;另一方面也会直接影响其企业形象,使其长期打造出来的品牌资产毁于一旦。“这意味着该行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疏漏,亟需弥补短板、堵上疏漏,并全面细致开展整改,杜绝后患。”宋清辉指出,银行机构需要从三大方面尽量避免此类贪腐情况出现,第一,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教育,强化制度预防功能;第二,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制度,建立完善银行公共监督机制;第三,引入强有力的司法举措加强对银行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以儆效尤。#经济学家宋清辉#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西宁市公安交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2022 年度局党委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2023年1月30日上午,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召开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会议邀请到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党代表、特邀监督员、老干部代表、服务对象和民辅警代表共30余人到会座谈。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崔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新强、吴谦,局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邓建军出席会议。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邵华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基本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2022年度市公安交管局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参会人员结合实际逐一发言,畅谈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感受体会,对公安交管队伍的认识看法,并开诚布公提出了10余条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着眼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出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忠诚履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稳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职责使命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新力量;老干部代表和服务对象着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出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有效提升交通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特邀监督员着眼提升公安交管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提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日常执法行为,锤炼优良作风打造过硬队伍;民辅警代表们着眼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发展,提出聚焦公安民辅警履职保障,进一步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与时俱进。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崔陇代表局党委对一直以来关心帮助、支持我市公安交管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支持交管工作、宣传交管工作,共同推动公安交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他表示,各位代表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公安交管局照单全收,会后,将会同局党委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交警工作实际,对照梳理,精准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相关整改情况将及时向参会代表反馈。下一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守职责、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为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忠诚担当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谱写省会平安建设典范之城新篇章,争做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建设的忠诚实践者。
人民法院如何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真的了解
吗?
独立行使职权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
外部独立是指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需要注意的是
对外依然受党和人大的监督。
内部独立包括:
1.每个具体法院独立,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和被
监督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法官个人不能独
立,受限于合议庭,因为我们国家合议庭的评
议规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的意见会被服
从;合议庭也不能独立,因为受限于审委会,
审委会的决议合议庭必须执行。
2.下级不能就具体案件请示汇报,上级不能指
导下级审理的具体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上下级
法院之间的指导永远限于整个审判业务,综合
审判能力的指导,而非具体案件的指导。
(1)最高院的指导方式:通过审理案件、制定
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
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对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
工作进行指导。
(2)高院指导方式: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审判
业务文件、发布参考性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
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对辖区内各级人民
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
导。
(3)中院指导方式:通过审理案件、总结审判
经验、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对基层人民法院
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注意:三级法院指导的方式各不相同。只有最
高院可以发布司法解释,并且最高院发布的为
指导性案例,高院为参考性的,而中院不可制
定审判业务文件,不可发布案例。
思考: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否对甲市A区法院
审理的案件作出指导?
1945年10月,由于新一军在广州军纪败坏,副师长杨温是广州人向孙立人反映,孙立人却说:"广东人分外刻薄,我军过去驻暹缅时,当地华侨对我们非常客气,解衣推食,我们士兵要什么,就拿什么,随便取用,来到广州要些东西,就说我们军纪不好,岂有此理。"
其实对于新一军败坏的军纪,孙立人自己也是有数的,当时他每天收到的控告信都在二、三十封。
那么,新一军为何到广州后,军纪迅速败坏?
新一军三十师的参谋洪淦棠给出的解释倒也可以作为参考:新一军在回国之前,军务工作都是要受美军直接监督的,由于美军也知道国民党军队的军纪败坏有多严重,因此发军饷和物资的时候,都会有美军军官在现场监督,以防止国军军官私吞。但是新一军回国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回国后的新一军失去外部监督后,军队风气大变,军官随意打骂士兵、克扣军饷变成常态,曾经作战勇敢的军官,也因为抗战的胜利而心态发生了变化,认为该放松了,所以无论是治军还是自我约束都大大放松。
而且这时新一军的物资补给水平和缅甸时期也完全不一样,国军自己的后勤能力和美军相比完全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也就是说在缅甸,新一军的官兵吃的是美国的牛肉罐头,早餐还有牛奶,而回国后就大不如前,这对于心气的影响是很大的。
孙立人的部属潘德辉晚年回忆时,直言在抗战胜利时在广州接收日伪资产时,没收财物价值之巨大,他说:“胜利后,孙立人奉命率领新一军接收广州,他先派我到广州做接收准备。接收期间相当顺利,如陈璧君等奸伪财产,都由我没收保管;奸伪的黄金、珠宝之多,必须用麻袋才容纳得下,陈璧君一个人的饰金就要用三个麻袋来装,钻石也装了个小麻袋,接收清点,一一登记后,全数皆交张发奎往上呈送。”
从潘德辉的回忆可以看出,当时接收日伪资产之巨大,尽管潘德辉表示他所负责接收的财产都报交给张发奎了,但是,在当时国民党军政大员大发“接收财”的大背景下,新一军的不少军官也是参与其中的。
到东北后,新一军的军纪还不如在广州。1946年,孙立人由于军纪问题大发雷霆,在海城向新一军三十师官兵的训话: “各位官长、各位弟兄:记得还是在腊戍,同大家讲过一次话之后,回国来本打算在南宁再和大家见面的,但那时本人又奉命前进到广州仍然没有机会。到东北来后,除了在海城曾和三十师一部见面,讲过一次话之外,你们在继续作战也没多的机会,直到现在才利用你们部队调防的机会,再同大家讲几句话。好久没见面了,要讲的话很多,但你们出发在即,时间不允许,只好挑几件简要的事情向大家讲一讲。”
“第一件就是要爱护名誉。其实这已是‘老生常谈’了,名誉的重要,大家都知道得很清楚。比方我们最近有一部分官兵因公到天津、北平去,要住房子,人家就自动地让出房子来给我们住;要用东西,人家就自动地设法借给我们用。只要是办得到的,都是自动地想尽办法给我们方便。人家为什么会对我们这样好呢?就是因为我们有良好的名誉。大家还记得,我们初到广州的时候,广州的老百姓对我们多么好,人家都觉得只有新一军才是部队的模范,因为装备好,样子神气,所以无论到哪里,没有不是受到极大的欢迎,一切都给我们便利的。”
“但是住不上一个月,人家对待我们就不同了,觉得新一军也不过如此而已,就是我们部队里,有少数不争气的分子不守纪律,败坏本军的名誉。这次我们到海城就更糟得多了,所有以前良好的名誉和光荣的历史,差不多都给这些不肖分子,完全丧失尽了。拆人家的房舍楼板来当柴烧,再不然就拿人家的东西作为自己的,现在我接到老百姓,告我们的状纸已有好多。日本人对于物资特别爱惜,譬如汽油一项,他们拿着当他们身上的血液一般看待,节省保管都好得很。”
“但我们部队里,常常有人开了吉普车,带着日本女人兜风,行人不小心还会被撞伤、轧死。买东西也不按定价,比方买饼干,就有买了随便高兴,给人家几个钱就去了,不管人家够不够。还有些人进人家房子,不是翻箱倒柜,乱拿行李,就是要日本女人。还有借巡查为名,向人家敲诈的。据报三十师一个团的一连弟兄,在驻防区内就极端地敲诈老百姓,现在还正在调查中,像这样的事情,简直说不完。如果大家都遵守纪律,爱护名誉,人家老百姓哪能不爱戴我们?哪还能告我们?现在弄得我们在海城得了一个臭名誉。”
“还有一件痛心的事,就是最近军部特务营,有一个人和老百姓勾结,私贩鸦片烟,后来被查出来。我在上一个星期,做纪念周时已经当众枪毙了。这在人家也许可以当散兵游勇办,不让局外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我则认为自己犯了过错,就应当勇敢地、坦白地认错,不要怕丢脸。难道我把自己的弟兄,拿来枪毙不痛心吗?”
从孙立人自己在对官兵的训话中所讲的内容,可以震惊的发现,新一军腐化速度之快。公允的讲,在当时国民党军的将领中,孙立人算是对军纪抓的比较严的,即使如此,军纪败坏之严重,也是让人震惊,连号称”五大主力”之一的新一军尚且如此,更遑论一般的国民党军部队了。
曾经,公知说,公有制是滋生贪腐的根本原因。他们以此种伪理论来贬损公有制企业,为推行私有化鸣锣开道。
其实,贪腐来自于人内心深处的贪婪天性,所以,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企有制企业,都会产生贪腐现象。公有制企业还有纪委监委、社会监督制约,而私企一旦达到某种规模,内部监督比公企更难建立,更易出现内部外部相互勾结祸祸,至于外部监督更无从谈起。有些私企老板为了面子,企丑不外扬,往往将贪腐人员一开了事。
看看几个大厂的贪腐情况:
腾讯——2022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70余起,100余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辞退,1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全年查处的案件和人员数量较2021年有所增加。
美团——2022年全年共查处刑事案件41起,移送司法机关107人,其中涉及内部员工47人,生态合作商等外部人员60人,因廉洁合作问题清退且永不合作的合作商41家。
百度——“李彦宏称百度内部腐败问题吓死人"登上微博热搜。
五、起诉裁量权研究与公诉制度改革
在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公诉权是检察机关立足之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诉法学界从起诉裁量权出发,围绕免予起诉制度、案卷移送方式、公诉变更制度、不起诉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研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公诉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犯罪分子的过程中,创设了免予起诉制度。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免予起诉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滥用免予起诉的问题,从而引发了免予起诉存废之争。一些学者认为,免予起诉赋予检察机关定罪权,分割了法院的审判权,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免予起诉存在诸多弊端,如免予起诉的决定过程缺乏透明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救济措施、附带民事诉讼得不到妥善处理等,弊大于利,应当予以废除。另有学者认为,免予起诉没有分割法院的审判权,它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体现,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免予起诉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精神;免予起诉存在弊端的主要原因不在制度本身,而是执法偏差问题。因此,对该制度应当予以完善而非废除。1996年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同时扩大不起诉范围,新设相对不起诉制度,在取消免予起诉的同时,又保留了免予起诉的合理因素。
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全案卷宗移送制度,1996年改为部分证据材料移送制度,2012年又改回全案卷宗移送制度。刑诉法学研究为制度变迁提供了理论支撑。不少学者认为,全案卷宗移送制度使得庭前审查成为实质性审查,法官容易先入为主,导致庭审流于形式,因此建议借鉴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对我国卷宗移送方式进行改革。在此背景下,1996年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全案卷宗移送制度,但考虑到法官驾驭庭审和判断事实的能力,立法者并未选择“起诉状一本主义”,而是采取了“复印件主义”的折中做法。“复印件主义”施行后,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减少法官预断的作用,强化了法官的程序意识,但产生了检法对“主要证据”的范围认识不一、限制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弊端。对此,一些学者认为,应当继续推进“起诉状一本主义”改革,辅之以相关制度的改进,如建立严格的证据开示制度、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等;另有学者认为,案卷移送方式与一国的诉讼制度、法律传统、对事实裁判者信任与否的心态等紧密联系,“起诉状一本主义”与我国相关制度的契合度较低,而全案卷宗移送制度更符合我国的现实需要,建议回归全案卷宗移送主义。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采纳了后一种意见。
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1996年刑事诉讼法为贯彻控审分离原则,取消了撤回起诉的规定。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公诉变更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学术界对公诉变更制度的价值进行了论证,如认为:公诉变更符合诉讼效率原则;公诉变更体现了公诉权行使的客观性;体现了公诉权的裁量性和主动性;由检察机关变更或撤销诉讼,体现了不告不理和诉审分离原则。但是,关于撤回起诉制度,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滥用公诉变更的情况,学术界对域外公诉变更的限制进行了比较法考察,从法院限制、时间限制、实体条件限制等几个方面讨论了对公诉变更权的限制。公诉变更涉及当事人的权益,一些学者建议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异议权和救济权。
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裁量权只存在于相对不起诉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和公诉案件和解不起诉;2018年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特殊不起诉。不起诉裁量权的扩大、不起诉种类的增多,与学术界的研究密不可分。学术界对不起诉制度价值的认可,是不起诉裁量权得以扩张的重要原因。关于不起诉的效力,存在“程序性处分说”与“实体性处分说”两种观点,“程序性处分说”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认同。学术界对法定不起诉的立法完善、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属性和国家赔偿、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标准、附条件不起诉的必要性和制度设计、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选择适用、特殊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不起诉裁量权的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不起诉的救济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促进了不起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上证报:A股市场不断上涨,配资公司再推10倍杠杆。沉寂了一段时间场外配资,伴随A股市场不断上涨,似乎蠢蠢欲动,部分配资公司网站显示,目前最大杠杆可达到10倍。业内人士提示,由于配资机构并非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合法机构,没有内控、风控和外部监督,因而游离在法律监管灰色地带,普通散户应该提高警惕,选用合法渠道进行股市交易。
股市没涨几天,证券官媒又拿配资说事,配资卷土重来,还有10倍杠杆,不排除有...但应该是极少数!而且,最近妖股虽然不少,但更多的是趋势牛股,都是机构重仓,杠杆资金爆炒的现象,并不算多。但还是不要追涨炒概念的妖股
#黔东南头条#【明朝抗倭重臣黎平府名士周大谟】文/张永文
周大谟,汉族,字荆川,生于贵州黎平府。嘉靖隆庆四年(1570年)乡试六名。任过国子监学录、兵部司务、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员外郎、郎中,后升任云南布政使右、左参议。
周大谟为人正直,为官清廉,以清介之名闻名天下。
周大谟从小机灵聪慧,四书五经,过目不忘。史料记载,周幼时求学,十分用功,常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周大谟中举后,被朝廷选任北京国子监学录。北京国子监为京师国子监,是明代的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学录为文官官职,掌管执行学规,纠举处罚犯规学生,起到监督学生的作用,秩从九品。周大谟这位由西南边陲大山里走进京都的学士,深知仕途不易,守职敬业。在任时,严规管教,赏罚分明,督导监生按正义、崇志、广业、修道、诚心、率性“六堂”严修课业,教导监生勤学报国,礼仪兴邦,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对家境贫寒的孺子学士他还给予周济,资助修完学业。他到地方巡学对当地文士很尊重,教学相长,倡修文庙,极力推崇礼仪教化,立德树才育人。
不久周大谟调任兵部司务,负责掌收发文件、呈递折件、保管监督使用印信等事务。虽位卑而职显,周大谟严谨处办,一丝不苟,对兵部下发和各地呈报的文书及时办理,严守军机,严明军令,做好上传下达,当好沟通兵部长官与下属四司的纽带,在兵部日常运作与事务处理中发挥着重要角色作用,得到兵部尚书赞赏有加。
由于周大谟才干出众,随后逐级提升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员外郎、郎中。当时朝廷户部设十三个清吏司,他所在的司掌理陕西布政使司民政事务、钱粮收支,并管茶课及京中各项动支款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禄俸,边镇粮饷,及各仓场、盐课、钞关。周大谟协助户部尚书大人有条不紊地管理经办,人口地籍普查登清,粮饷税课应收尽收,仓储漕运充足畅通。
万历年进入中期,明王朝内忧外患交织,倭寇对明朝虎视眈眈,侵略中国之心由来已久,不久日本大臣丰臣秀吉萌发了“平定中国”的侵略思想,声称要亲自“率军进入朝鲜,席卷明朝四百余州,以为皇国之版图”,并把战火点到中国的邻国朝鲜,无力抗倭的朝鲜向明王朝苦苦求援。
为援朝抗倭,万历皇帝朱翊钧决定拟派出援军万人入朝作战,并先筹备粮草备战,于是命户部郎中周大谟为朝廷钦差前往徐州督粮十万石。周大谟危难之中接受了抗倭重任。
在这多灾多难的关头,周大谟奉旨达徐州,他召见了当地知州及知县传达圣旨,知州及知县向他反映徐州近两年闹旱涝之灾,朝廷不但不减粮税,而且还要急筹十万石军粮,恐怕一时难以完成。周大谟说徐州虽连年来灾害频发,但是江南鱼米之地,现朝廷急需军粮援朝抗倭,是国防所需,得动员百姓为国分忧解难,捐粮保家卫国。当地官员及百姓在他的动员下,踊跃解囊捐粮,仅用25天时间就完成了筹粮任务。
周大谟押解着这批军粮,长途跋涉,历尽艰辛,精心护送,丝毫无损地把粮食运送到军中,解决了援朝大军“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后勤保障问题,鼓舞了明军援朝抗倭的斗志,后来取得了“万历三大征战”之一的援朝抗倭的胜利。
回到朝廷后,他把自己督粮所见所闻及民间援朝抗倭的呼声上疏朝廷,为朝廷了解民间疾苦和采取军事行动提供可靠的依据,加之出色完成督粮任务,受到皇帝的嘉奖。消息传到他的家乡黎平,父老乡亲莫不为之欢欣鼓舞,在府城为他修建“司徒大夫坊”作庆贺和纪念。
因督粮有功,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月,周大谟被朝廷擢升任云南布政使右参议。云南为西南门户,边疆要地,当时他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务,作为封疆要员,他忠于朝廷,体察民情,为政清廉,办事公道,深受百姓拥戴。
他到任的次年,昆明发生特大水灾,他亲率民众合力开展抗灾自救,转移安抚灾民,开仓放粮济困,帮助民众渡过难关,大得民心,当地百姓为他赠了一把“万民伞”,感恩他为百姓遮风挡雨。
在云南任上,他注重农田水利建设,关心农桑垦种和灌溉旱涝;他重视发展手工业和开发矿业,搞活边贸经济;他重视内外交流,保畅滇境驿道和水运航道;他注重搞好民族团结,尊重当地民族习俗和土司土官的信仰;他注重边境防守,除乱治患和保境安民。后转任云南布政使右参议,励精图治,广施惠政。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春,朝廷调集四川、贵州、湖广、云南等七省文武官兵20万兵分八路征讨播州土司杨应龙叛乱,周大谟随军从三省交界的镇雄、永宁进军参战,合力围攻,闯关夺寨,剿抚叛逆,又为“万历三大征战”之一的平定播州立下汗马功劳。战后,朝廷钦差、总督湖广川贵军务兼巡抚四川的播州战役总指挥李化龙在上奏朝廷的《叙功疏》中这样评价他:“丰仪秀雅,操守清严。部署得士卒之心,防御有将帅之略。”
周大谟晚年告老还乡回到黎平,关心桑梓文教,热心公益事业,端家教家风,是集官贤、乡贤、家贤于一身的黎平先贤,为后人树人生清正之风范、立前贤可贵之品质。
明清时期,有个官职非常特殊,虽然它的品级很低,但权力却很大,这就是八府巡按!许多人认为“八府巡按”的级别应该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明朝的官制,八府巡按只是个正七品的官职,原来八府巡按就是监察御史!都察院是明清时期最高的监察机构,内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这些御史们奉命出京时,负责“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所谓巡按就是监察御史到地方上审查、监督地方官员的所作所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八府巡按实际上是“代天子巡狩”,“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所以,这些监察御史来到地方后,从二品的布政使、正三品的按察使毕恭毕敬,“俯首至膝”,正五品的知府、正七品的知县则长跪不起。明朝通过低级的御史来制衡地方官员,达到“小大相制,内外相维”的目的。
【塔利班五巨头简介】
一、希巴图拉·阿胡恩扎达,塔利班最高领导人,曾经是塔利班前领导人奥马尔的副手,也是塔利班前领导人奥马尔生前指定的接班人。此人很少露面,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存在。此人也是塔利班的最高精神领袖,类似于伊朗的卡梅内伊。
专家称,希巴图拉·阿胡恩扎达可能不会直接出任阿富汗总统,而是一如既往地雄居幕后。
希巴图拉·阿胡恩扎达在上世纪80年代参加伊斯兰抵抗运动,20世纪90年代担任伊斯兰宗教法院的负责人。
阿胡恩扎达现年60多岁,其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阿富汗度过。
二、阿卜杜勒·加尼·巴拉达尔,塔利班二号人物,实际的军事指挥者,政治领导人。舆论认为此人可能出任总统一职。
巴拉达尔是1994年在阿富汗建立塔利班组织的四人之一。他曾坐当局8年牢,在塔利班的压力下,巴拉达尔被兰局释放。这个人非常有才干,是美国及西方敬畏的塔利班领导人。他曾经与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接触过。2020年,巴拉达尔代表塔利班与特朗普通了电话,成为第一位与美国总统直接沟通的塔利班领导人。
今年7月,巴拉达尔到访天津,会见了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
三、穆罕默德·雅各布,塔利班创始人奥马尔之子,今年30多岁,塔利班军事行动领导人。
2016年,前塔利班领导人阿赫塔尔·曼苏尔去世后,一些塔利班人士曾希望雅各布成为该组织新的最高指挥官,但其他人认为他过于年轻,缺乏经验。
四、希拉杰丁·哈卡尼,四十五岁左右。哈卡尼是塔利班的另一名高级副领导人,军阀出生,是塔利班下属的一个武装组织“哈卡尼网络”的最高指挥官。
哈卡尼是在父亲贾拉勒丁·哈卡尼去世后接任“哈卡尼网络”领导人的。
最近有报道,哈卡尼于近日与前政府总理商谈组建新政府事宜时还抱着一支冲锋枪。
“哈卡尼网络”曾经是阿富汗比较有实力的武装组织之一。
然而,该组织被美国认定为恐怖组织,哈卡尼也被美国悬赏500万美元,但美国连他影子都见不到。据称该组织还负责监督塔利班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边境的金融和军事资产。
五、阿卜杜勒·哈基姆,六十岁左右,与塔利班最高领导人的关系密切。2020年9月,塔利班任命哈基姆为塔利班多哈谈判小组的新负责人。
他在巴基斯坦的奎达开办了一所伊斯兰宗教学校。他还负责监督塔利班的司法机构。美国占领阿富汗后,许多塔利班高级领导人都曾在奎达避难并在那里领导该组织。“奎达舒拉”(Quetta Shura)指一个由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层组成的组织。据说从2001年起,它的总部一直设于奎达。“舒拉”意为“协商会议”。
外部分析认为,塔利班为了争取国际国内的支持,虽然明面上谋求组建一个多方加入的新政府,但不会给这些人实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