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个税1%还是20%)
一、什么是房屋个人所得税
房屋个人所得税是指房屋买卖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方需要按照相关税率对所购房屋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征收房屋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房屋买卖、租赁、赠与、交换、抵押融资等依法确定获得的收入,均应计入应税收入范围,并按税率加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征收房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增值收益部分按税率20%计征;本金部分按税率30%计税。
四、房屋个人所得税的优势
(1)增强房屋投资可观性。国家将房屋买卖纳入个人收入范围内,为房屋投资意愿增加了可观性。
(2)增加对个人房屋投资者的保护。房屋个人所得税不仅能增加个人房屋投资行为的规范性,还有助于保护个人房屋投资者的权益。
(3)稳定房屋价格。征收房屋个人所得税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稳定,稳定房屋价格,减少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五、课税核定的基本指标
(1)对应税费的基础。应当注意测算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增值收益税和本金税率,分别按照20%和30%计征。
(2)根据房屋实际价格测算税费。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实际登记价格计算房屋个人所得税,不得按照不实际登记价格计算税费。
(3)临时交易的预扣税费。如果买卖合同为临时交易,可按照根据本单位指定的预扣税比例,按照此比例预扣税费。
(4)该所征收的优惠政策。当房屋价格实际登记低于行业标准价格时,可以申请优惠政策,将所征税额降低至行业标准价格对应的税率标准后计算。
1. 以2017年3月29日前完成交易备案的二手房,其购房个税应采取1%的政策;
2. 2018年3月1日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启用的购房个税政策中,同样适用于二手房的买卖,其购房个税采取的是20%的政策;
3. 二手房购置税基数,2017年3月29日前实施的是百分之三(3%),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为百分之二十(20%);
4. 2017年3月29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除西藏、新疆、宁夏外)启用的本地房地产税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于二手房实行1%的税率,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房地产税法(以下简称《新法》),则对二手房实行20%的税率;
5. 以2017年3月29日前完成的交易备案的二手房,其购房个税按照《实施办法》应实行1%的政策,以2018年3月1日及以后完成的交易备案,其购房个税按照《新法》应实行20%的政策;
6. 《实施办法》中提供了二手房购置税复审的申请,即申请将购置税实行3%政策的居民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购置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7. 《新法》中也提供了二手房购置税复审的申请,即针对经审核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丌同一税立的确认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复审,以20%的政策实行购置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