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中级会计考场(上海初级会计考场安排)
老照片:1987年12月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上海市第一宗持枪抢劫银行案。法院以被告人于双戈犯盗窃枪支罪、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双戈不服提起上诉,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1987年12月11日,于双戈被押送刑场执行枪决。
于双戈,1963年8月22日出生于上海,原是上海市公安局海运分局乘警,后因贩卖走私香烟被调到上海市公交公司做公交车售票员,因赌博负债起意抢劫。1987年11月13日,他潜入上海海运局“茂新”轮航警值班室,盗得五四式手枪两支、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若干以及手铐。其后将脏物藏匿在家中和朋友徐根宝处。11月16日上午,于双戈持枪到位于虹口大连西路562号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个储蓄所打劫。在银行工作人员启动报警系统后,于双戈慌忙中朝柜台里的女出纳员朱某开枪,朱当场死亡。在未抢得钱财情况下,于双戈仓惶逃跑到了女朋友蒋佩玲住处。在得到蒋的资助下逃往宁波。11月23日,于双戈在宁波落网,将蒋佩玲和徐保宝供出。后来,法院以徐根宝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蒋佩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兔年大吉,元竹律所开门红
2023年01月28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宝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薛某某撤诉结案,陈楚裕律师和刘珂律师代理被告薛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不战而胜。
2023年01月29 日(春节后第二个工作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庭审调解结案,陈楚裕律师和吴晓峰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陈某健康权纠纷案件,握手言和。
死刑!2021年7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严豪杰故意杀人、放火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严豪杰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中国法院网)
1、这个案子实在过于残忍——为了偿还赌债,将新婚不到三个月的妻子杀害焚尸,事后竟然还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称“结婚时嫁妆给了70多万,我又不是要全部”...
2、严豪杰杀人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免于死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而不是“应当”。可见,自首也好,赔偿也罢,都不是免死金牌。
从本案来看,被告人杀人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判处死刑实属罪有应得!
此前报道中的几个情节也实在令人泪目:“刘霞(化名)不肯给钱的原因是公公刚刚检查出癌症...早在大火前,刘霞就因失血过多离世。火烧毁了她的身体。被发现时,已经只剩上半身。狗狗一心救主。却最终,也葬身火海。令人崩溃的是,案发不久前,刘霞刚刚发现自己怀孕了...”
一场火。3条鲜活的生命。哎。
本案发生后很多人说,父母的溺爱最终培养了一个魔鬼。从知道儿子赌博欠债开始,父母就在身后收拾他留下的烂摊子,累计偿还了百万赌债,而正是一次次的满足,将最终得不到满足的恶魔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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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乎律师 @头条法律
#上海杀妻焚尸案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上海#
“砸饭碗,要不得嘛”。重庆人老李在上海骑电动车送水,因为不符合自行车载物规定,被交警拦截,罚款50元,老李怒而起诉警方。
54岁的老李好不容易找到个给超市送货的工作,每次送6桶,做了几个月,一切都还顺利。可是,这一天,老李正在送水时,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告诉老李,他违反了交通规则,弄得老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骑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上了牌照,也是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怎么就违章了呢?
交警指了指车后座的六桶饮用水,说是这样的方式超过了非机动车规定的载物宽度,老李一听,笑了起来:“警察同志,莫要开玩笑,只有汽车超宽,没听说过电动车还超宽嘛。”说完就要走。
警察也认真起来,告诉老李,电动车载物也是有规定的,老李的做法确实违反了规定,要对他进行处罚。老李一听还要罚款,便急了,就是不配合,结果被交警扣了车,通知他第二天去支队接受处理。
第二天,警方作出处罚,认定老李实施了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决定罚款50元,并把扣留的电动自行车还给了老李。
倔强的老李仍然不服,罚50元自然肉疼,更重要的是,这以后送水的活儿就没法干了,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另外,警察扣车时,扭伤了他的手腕,要求警方赔偿一个星期的误工费2100元,医药费100元。
(案例来源: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
@萝卜说法
一、非机动车载物的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1款第1项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因此,交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物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
从现场图片看,电动自行车装6桶饮用水,载物的高度应该不会超过1.5米,但是宽度一定会超出车把0.15米。当然从现场图片中无法知道是怎么装载的,但可以参照其他电动车的装载来看,都是在电动车的两侧挂载。如果是采取电动车两侧挂载方式拖6桶桶装水,其宽度很明显要超。如果后端还要挂两个空桶的话,其后端肯定也要超出车身0.3米。因此,基本可以推定其违法事实是成立的。
二、交管部门扣留非机动车的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本案中,老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交警部门是可以扣留机动车的。
三、老李的理由及法院的判决结果
老李认为,他送水已经有几个月时间,每天都从被查处的路段经过,唯独这一天被处罚。交警时罚时不罚,让他无所适从,如果早知道有超宽的规定,他就不会选择这份工作。现在他干了几个月,这不是砸他的饭碗吗?
一审判决后,老李继续上诉。老李坚持,他在正常工作的时间被交警拦下,阻碍他通行,阻碍他正常工作,并导致左手受伤,理应撤销处罚并且赔偿。二审法院在案发近一年后,再次驳回了老李的诉讼请求。
四、案件点评
@萝卜说法交管部门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执法是否赢得了民心,是否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还真不好讲!如果行政执法只是追求不输官司就可以,那对自己的标准就太低了。结合本案谈一谈城市非机动车执法存在的几个不正常现象:
一是制造、售卖电动自行车管得较松,很少看见相关报道。为满足部分消费者快速行驶的要求,不少电动车厂家留了调试速度的后门,而在卖车的商铺那里,更是将能够调试速度作为卖点,甚至当场演示或者调试好再卖给消费者。
二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时管得少,一旦出事故就认定“电动自行车超标”成了机动车,划分事故责任可少不了。再然后就是大范围的“一刀切”,以交通安全的名义,以超标违法为理由,全城“一禁了之”。最后,制造并留后门的电动自行车厂商没有损失,售卖的店铺没有受到处罚,终端消费者成了“牺牲品”。
令人不解的是,最初这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时,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心知肚明的,但不管不问或者很少去管去处罚。老百姓就认为,有关部门是默认的,双方达成某种默契。结果规模越来越大,然后一禁了之,消费者的损失不小,累计损失的总额更不小。
三是对类似本案中运输桶装水和快递车的执法管理也是一样,要么长期不管,要么一下子管死。要么就是凭心情,选择性的执法。平时看到了很多违法装载的电动自行车,从执法者身边驶过都没问题,并且长期没问题。今天看不顺眼你,你就被罚,你如果不服气,要翻法律条文。对不起,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还合法。打官司,基本上不可能会赢。
但老百姓感受就是不好!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是长期存在的通病,并不是只有交通安全领域存在。前两天,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口头通知因疫情原因叫商家关门,商家要文件,执法人员说一句“难道你就没有违法行为吗?”
要做到公正公平执法,难啊!
【熊猫互娱1.1亿被执行人已成终本案件】
近日,熊猫互娱的运营主体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新增终本案件1项,终本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立案日期为2020年1月2日,执行标的为110509889,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据人民网报道,所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