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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浙江会计初级电子版(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

2023-10-12 会计 本文链接

我们浙江拍完片手机会收到电子版,去别家医院直接给医生看不用重拍

驾驶证电子化第二批推广应用城市上线时间安排来了!这次新增了110个城市,浙江的杭州、衢州、温州、台州、绍兴、舟山在第二批安排名单内,宁波、嘉兴已在第一批时推广应用,目前就剩下湖州、金华、丽水暂是还没开始推广,估计下一批就全国放开了吧。

10月20日在交管12123上就可以陆续申请开通驾驶证电子版了,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作用。#驾驶证电子化# #浙江驾驶证电子版申请# #电子版驾驶证申领#

一建电子证书来了!你领到了吗???

国家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这些地区2020年通过人员今年就能领取电子版证书了。

遗憾的是自己今年还没有通过,明年继续努力吧,别一心只会工作,不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有没有一起考的老友们,一起努力加油(ง •̀_•́)ง,2021年也要领个证[偷笑][偷笑][偷笑]。。。

#2022高考季# 2022浙江高考分数线出炉!普通类一段线497分 二段线280分。今天下午四点左右可查。另外,考霸君已经整理好近三年高考录取数据li及2022年招生数据电子版,告别纸质书查找,告别App数据不能看全部的麻烦。如果有需求的话,可私信我

浙江省Z20名校联盟(名校新高考研究联盟)2022届高三第一次联考数学试题。

试卷宁波慈溪中学教师出题,嘉兴桐乡高级中学和台州路桥中学老师审题,三所学校都是浙江名校。

新高考对题目要求更广泛,各位高三学子可以结合各地试卷判别考试方向,祝各位明年高考取得的理想成绩。如需答案各地高考模拟试卷电子版,欢迎关注头条私人教育号,分享更多各地教育试卷,试卷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距上次发的微头条,才12天,浙江的短板,已经补齐了,现在登陆,浙里办APP,就可以查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有了这个电子版的证明,感觉出行方便一些,纸质的接种证明,容易丢失,还不便携带,为浙江政务点赞[鼓掌][鼓掌][鼓掌]

我们的主流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包括电子版)等有个缺点,就是对一些敏感事件、民众关心的事件的报道跟进不及时,或者叫缺失。诸如,浙江平阳恶性杀人案件,只是开始报道了因纠纷杀死6人,之后,就没了音讯。估计到逮捕或判决阶段,会有事件全部的来龙去脉。但是,中间的空窗期,主流媒体的记者为什么不跟踪报道呢?主流媒体不报道,造成自媒体不停的爆出或真或假的消息,让民众迷惑不已。

这就是人们越来越不愿意看电视,读报纸(包括电子版)的原因,大多数人养成了关注某个事件,上网找消息的习惯。

大家说说,报纸,电视是不是要改进一下工作作风?

昨天2021年的最后一天,多个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4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这个应该是一个统一行动!因为选科要求事关高一学生的选科!从发布的选科要求来看,还是有很多变化,抓重点来说,新的选科要求主要为物化+x和不限选科,其它限一科和三科的都是少数!这样看,是不是又回到了大文大理?以下为浙江选科要求图片版部分,完整的选科要求excel电子版,可在浙江高考早知道后台回复“2024浙江选科要求”

浙江杭州,一女子替女儿上了一份保险,年保费92000元,销售保证只要交满10年,就能连本带息大赚一笔。结果,交了7年,女子偶然发现保险有猫腻,想退保。但老销售早已辞职,新销售更是语出惊人:只有你女儿死了,才能连本带息返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女子最终能顺利解决吗?

7年前,女子小李为女儿购买了“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当时说,这款保险一年交92000元,只要存够10年,连本带息都给你!

小李一听,心里乐开花了,虽然这保费有点高,但是想到10年后自己就能发财了,这笔账怎么算都不亏。

于是,小李每年都按时交钱,这一交就是7年。这天,小李去取生存金时,多问了销售一句:请帮我算算,10年后连本带息我能拿多少?没想到,销售的一句话让她彻底心凉了!

新销售告诉小李,并不是交10年就能退还本息,除非您的女儿去世,才能拿到这笔钱!小李当场就怒了:你说的是人话吗?我女儿去世,我俩估计都不在人世了,这钱让我留给谁花?

销售解释说,这款保险只要交满10年,被保人就可以终身受益。但生存金是第四年才开始返还的,如果现在选择断缴,就只能按退保处理。

小李完全不能接受,当时的销售可是向自己保证,10年后就能拿到本金和利息,怎么现在全都变了?而且退保能拿到的钱,和她过去7年付出的642000元简直天差地别!

小李气不过,让老公金先生找来了调解员。

金先生认为,当时保险公司的销售欺骗了妻子,妻子一直在交钱,但却没有签纸质合同,所以对方一定要解释清楚!

当调解员和金先生来到保险公司后,负责人却表示,他不认识之前的销售,至于他和李女士之间有没有合约,需要进一步调查。

又过了几天,负责人说他们调查清楚了,这份保险是李女士7年前通过代理渠道购买,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可以下载到电子版合同。

对这个说法,李女士瞬间懵了:7年前销售就没和自己签过合同,怎么突然又冒出个电子合同?他们觉得,保险公司和销售一唱一和,明显就是不想赔钱,再这样扯皮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最后,夫妻二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听了金先生夫妻的遭遇后,网友不禁感叹,李女士轻易听信了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不签合同直接交钱,一个真敢骗,一个真敢买!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金先生夫妻能从保险公司拿到全额退款吗?

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简单来说,客户在买保险前,有权要求销售人员全面细致的讲解保险内容,特别是对于免责条款。并且销售人员有义务对客户进行解释,不得有所隐瞒。

正常来说,给孩子购买的保险属于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

 

而本案中,金先生夫妻给女儿投保,居然要女儿去世才能兑付本息!所以,把这样的保险卖给一个孩子,销售明显是在误导李女士消费,从这点就可以断定,销售为了业绩乱卖保险,对金先生夫妻做了隐瞒!

同时,没有合同,保险就没有存在意义的,当时保险公司没有和李女士签合同,这也是违规的行为。

不过,法律是讲证据的地方,虽然李女士一直说自己没签过合同,但也只是其一面之词,毕竟7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难以自圆其说。

所以,李女士夫妻起诉至法院,虽然是最好的解决途径。但是,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7年之前销售后,才能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李女士的维权之路注定遥遥无期了。

难怪总有人说,保险就是一个坑,买的时候销售人员吹得天花乱坠,真正需要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搪塞,从而导致整个保险业口碑差劲,怪不得别人!

还有人说,现在保险公司的员工,自己对保险都是一知半解,但是为了促成生意,黑的也能说成白的,真是一点不讲武德!

所以,大家都要记住,保险”是用来抵御风险的,别想着用它来赚钱,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你就已经成了别人赚钱的工具!

“销售人员简直就是个骗子”浙江杭州,金先生给未成年的女儿买保险,一年交92000,交满十年可以连本带息取出。结果交到第七年他发现自己被套路,气愤之下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但却遭到拒绝。

据金先生讲述,七年前他为了能给女儿留下一笔保障,在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这份保险的名称叫做国寿美满人生至 尊版年金保险,括号里显示分红型,每年需要交92000元的标准费用,交十年,全部交完需要交92万元,保险的期限为终身。

其实,说白了就是自己每年交92000,交满10年,交够92万以后,就可以连本带息一起取出来,跟在银行存钱一个道理。

不得不说,每年能够拿出92000元买保险的,肯 定不是一个普通家庭。

这份保险,金先生每年都按时交费,时间一晃到了2022年,算起来自己足足 交了有七年了,目前已交的保险费已经高达644000元。

可是就在前段时间,金先生去保险公司领 取生存金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就赶忙询问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却直接就让他瞬间感觉被套路了,情绪激动的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有费用。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份保险要等到他们的女儿去世后才能生效,否则是无法全部取出的。

听到工作人员所说的话,金先生气的直发抖,自己的女儿现在还未成年,本身买这份保险就是为了给女儿一份保障,现在却告知要等女儿去世了才生效,才能取出全部金额,这不是拿自己当冤大头吗?

金先生气不过,找来调解员进行调解,他告诉调解员,当时买这份保险的时候,销售人员是明确表示只要每年交92000元费用,交满十年就可以连本带息取出来的,并没有说明要等女儿去世。

保险公司对此解释称,他们的合同上已经有写明规定了。

听到这里,金先生更加疑惑,当时销售人员并没有拿合同给他们签,于是金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一下合同,看一下里面的规定。可保险公司却一直拒绝提供合同。

如今这份保险已经交了七年了,眼看马上又到了交费时间,金先生想弄清楚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来到了保险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客户体验中 心,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也赶来了现场,可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任何答复,只是说有任何疑问他们都会记录下来,然后再进行反馈,等有结果了会再通知给金先生。

一个星期后,金先生终于等到了保险客服的电话,可客服给出的解释直接让金先生十分气愤。

保险客服对这份保险规则进行了解释,表示这款产品目前已经停售,当初客户选择交十年,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也就是说交满十年就不用再交了。但保险是保障被保人终身的。关于返还,说的是合同生效,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要交满,提前终止合同,是按照退保来处理的。

听到保险客服给出的解释,金先生十分不解,因为客服说的跟当初买保险时介绍的根本不一样。

随后调解员查询了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找到了这份和金先生买的险种一样的保险,在电子版的利益条款第四条保险责任内有两条规定,第 一个就是关爱年金的规定,也就是这份保险交了第四年开始,如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将每年按公司规定的金额给付关爱年金。

第 二个就是身故保险金,如果金先生的女儿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身故的,保险公司将退还所交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费,没有利息的。

对于合同,保险公司做出回复,称客户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以直接下载电子合同,但表示,对于客户提出全额退保的要求,他们无法满足。

樶后,金先生表示,他将会进行起 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呢?

1、金先生说自己没有签过合同,那合同内容能约束到他吗?

答案是可以的。因为金先生夫妻已经交了七年保险,意味着他们肯定在保单上签了名,在保单上签了名就意味着他们是认可合同里的各项条款的。

2、那金先生该怎么办呢?

合同内容和当初销售人员说的根本不一致,说明保险公司错在欺诈的情况,金先生可以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后,金先生可以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返还相关费用,而且,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自己由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48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 157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切不可马虎,以免上当受骗。

那么,关于销售人员说的情况和合同内容不符,你有什么好办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呢?对于这件事情,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律师来帮忙#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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