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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会计核算(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属于)

【台海说法:出借70万元一年收回本息90万元,哪知对方竟有精神障碍?!相关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台海说法:出借70万元一年收回本息90万元,哪知对方竟有精神障碍?!相关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在高利的驱使下,出借大笔资金时常发生,而无法收回本金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好在厦门某金融公司一年内不仅收回了本金,还赚取了高额利息,然而不曾想借款行为发生五年后,却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利息。本期法官说法,让我们跟随槐荫法院西客站法庭李明亮法官审理的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0年,大刘因交通事故致残,相关部门残疾等级评定表中载明,其因颅脑外伤致精神障碍,中度智能减退及人格改变,达到六级残疾标准。

 

2017年5月2日,大刘与某金融公司签订《房产抵押及借款合同》,约定某金融公司借给大刘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大刘向金融公司支付本息共90万元。大刘将坐落于厦门市槐荫区的某套房产抵押给该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后双方均如约履行完毕各自义务。一年后大刘父亲发现了此事,认为儿子有智力障碍,其与某金融公司签署的合同应属无效,于是向某区法院申请认定大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19年某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查明大刘因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大刘父亲为大刘的监护人,现该判决已生效。后大刘作为原告将某金融公司诉至槐荫法院,请求判令确认涉案合同无效,某金融公司向大刘返还利息20万元。

 

某金融公司辩称,合同订立过程中大刘没有披露其精神存在问题的情况,公司无法辨别其精神状况,公司为善意,双方订立的合同有效,不应向大刘返还利息。

 

案涉合同是否有效,被告应否向原告返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案涉《房产抵押及借款合同》签订于2017年,故其效力问题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大刘于2019年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法院已查明造成大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由是案涉合同签订前大刘脑外伤所致的精神障碍。因此,在案涉借贷发生时大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刘向某金融公司借款70万元,且合同载明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显然与大刘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该借款亦未得到大刘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认定案涉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该条仅赋予善意相对人以撤销权,金融公司在签订案涉合同时为善意并非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构成要件,故法院对金融公司关于其系善意相对人的主张不予审查。

 

关于案涉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案中,大刘未在签订案涉合同时将其精神健康状况如实告知金融公司,大刘父亲亦未在大刘签订案涉合同后及时将大刘的精神健康状况如实告知金融公司,存在一定过错。金融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故案涉合同无效后,大刘应向金融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金融公司因此而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金融公司的资金占用损失,因案涉借款本息大刘已还完,金融公司应返还大刘因此而多支付的利息。鉴于案涉本息大刘于2018年5月1日即全部偿还完毕,大刘就多支付的利息亦存在资金占用损失,该资金占用损失亦应按照前述利率计收,经法院核算,两部分资金占用损失的数额基本相当。因此,大刘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某金融公司向大刘返还利息20万元,某金融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厦门中院,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辨识能力高低,民事主体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类。一方面,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更高的辨识能力,所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一律无效。另一方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辨识能力低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以确保私法自治的实现。法律只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否则效力待定,最终是否生效,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及时追认。当然,法律并非仅考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照顾相对人的利益,赋予相对人催告权与撤销权。

 

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交易中,签订合同时必须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特别是在订立大额、特殊合同时,更要注意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以保护交易安全。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厦门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光明微评#【#如何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据媒体报道,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时下,老年人的“养老钱”,经常成为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目标。这些不法分子打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旗号,招摇撞骗,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四部委联合行动,剑指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从摸排风险、源头治理、分类处置等各方面入手,对化解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作出系统化制度安排。从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到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服务安全和质量检查,再到动态调整“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都是防范非法集资、守护“养老钱”的有力举措。

必须看到,打击非法集资,守护老人“养老钱”是个长期工程,有关部委要根据实践中非法集资的新“骗术”,及时调整治理措施。同时,家庭也要承担更多责任,子女平时要多关心父母的老年生活,了解父母的所思所想,引导老年人理性投资,不要被“高收益”“高回报”诱惑,避免资金损失,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作者:辕固)

“套现”将被严查!多家银行已经出手,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引言

如今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都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尤其是很多年轻人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态度,相较于老一辈人,年轻人更愿意消费且更有消费的欲望。

在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很多年轻人宁可超前消费也不愿降低自身的生活质量,而在享受的同时,这些年轻人也背负上了债务。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负债似乎已经成为了常态,除去消费类贷款外,车贷房贷都是他们需要长期背负的负债。

虽然这些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消费,但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还是在透支自身未来的消费能力,超前消费能够给人带来一时的享受,但从长远来看,超前消费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我国的现阶段盛行的超前消费风气其实也与贷款条件宽松相挂钩,很多银行推出的信用卡以及网络贷款平台往往对于借贷人的审批门槛设置较低,很多人便有了超前消费的底气和途径。

现在很多年轻人手里的信用卡往往不止一张,而这些信用卡的开卡方往往也不止一家银行,有些人为了能够将信用卡的额度变成现金,就会选择用套现的方式,但实际上该做法是被明令禁止的。

信用卡最初是资本主义国家非常流行的一种支付方式,正常理性地使用信用卡不仅能够提高用户在银行内的信用评级,同时也能够利用信用卡的属性让我们在紧急情况下有支撑,但是现在看来很多年轻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并没有理性和健康的处理信用卡,甚至出现了频繁套现的情况。

据统计,我国的人均信用卡持有量已经达到7.84张,这样的数据实在让人为之一惊。如此多的信用卡持有量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反应用户的负债情况。

信用卡的提前消费虽然能够刺激消费、鼓励市场,但同时也会衍生出强烈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且银行方已然给予用户总计19.64万亿元的信用卡额度,庞大的信用卡额度背后牵扯的就是巨额负债,这样的情况也怪不得会引起国家的重视。

其实对于大部分信用卡的使用者来说,如果能够保证收支平衡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使用信用卡还是会给自身带来一些好处,但如果在使用信用卡时不能够理性地看待自身的消费能力和收入能力,两者中间出现支出方面的倾斜时,很容易造成资不抵债的情况。

为了能够还上欠债,又不得已背负上另一欠债,“以债养债”这种恶性循环,会使得信用卡负债金额越来越多,如果资金链突然断裂,对于信用卡使用者来说无异于大厦倒塌。

套现就是将信用卡额度变成现金的过程,因为信用卡的消费额度使用后是要用现金去还款的,而套现往往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张信用卡的额度在经过套现后往往会损失一部分钱,对于信用卡使用者来说,越频繁的套现意味着信用卡的使用风险越大,处于保护银行资产以及维护个人利益的方向考虑,我国明令禁止信用卡套现行为。

早在21年前,我国公安部门就明确地发布了针对于信用卡套现的禁止政策,并且在同年6月,如果银行发现信用卡持有者出现套现行为,则会进行制止,而信用卡持有者也会面临相应的惩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如此强硬的对信用卡套现禁止背后,实际上还是因为信用卡套现的做法是错误的,伴随着国家的不断打压,未来的信用卡套现也面临着无路可走的境地。对于信用卡使用者来说,套现虽然能够让他们满足暂时的需要,但是恶劣结果的案例层出不穷就足以说明这样的做法欠妥当。

因此从自身角度出发,信用卡持有者也要避免套现,如果银行发现套现那么面临的惩罚和降额就得不偿失了。

小结

我们要明白,信用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工具,我们不能成为信用卡的奴隶。消费观念的改变是时代趋势,而理性消费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的底线,信用卡能够为我们带来便利,也能让我们深陷泥潭,避免套现、规避套现,理性健康的使用信用卡才是长久之道。

今日热议:多家银行“出手”,发布“新规”,情节严重的或将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首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业务落地咸阳】日前,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指导中国银行咸阳分行成功为某房地产企业开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1992万元,该笔业务是陕西省金融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首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业务。

据了解,为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负担,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日前联合地方住建部门出台《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在核算监管标的额的基础上,对于在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标的额可下浮20%,但对下浮的监管标的额需提供银行保函;开发企业可以凭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申请使用等额的预售监管资金。(来源:陕西日报)

明确表示一下,政府绝不会直接出手拯救恒大!房地产巨头恒大集团债务风险持续升高、信用评级前天首次降至“限制性违约”之际,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同日仍称恒大风险是市场事件,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继续释出政府坚持不直接出手助恒大脱困的明确信号。

尽管如此,易纲的发言同时也展现肯定会驰援房地产市场的态度,明显在安抚市场情绪。官方并坚持不容许“大到不能倒”在中国上演,发展商必须为自己的激进策略买单。

易纲前天以视频方式出席“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定位与展望”联合研讨会。针对恒大上周五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可能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易纲发言时强调,短期个别房地产企业出现风险,不会影响中长期市场的正常融资功能。

易纲释出的信息是政府肯定会救房地产,但不会被某一家地产商所绑架,因此不会针对性地出手救恒大,企业投资太激进就必须得为自己的激进策略吞下苦果。

【多家粤系房企被调低信用评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调低雅居乐集团的信贷评级,由BB-降至B+,进一步跌入垃圾级别;展望维持负面。主要担心公司短期要偿还的债务庞大,但融资选项有限,营运和出售资产未来一年能带来的现金少过预期。即使可以控制还款节奏,都越来越难容忍任何失误。雅居乐就连续两日回购美元债券,上周五再回购1,000万美元2019年发行、今年3月到期的票据,累计回购2,300万美元票据。另一家粤系房企时代地产也被标普调低发行人信用评级,从BB-下调至B+。

评:粤系房企是,更准确说穗系房企几乎清一色是草根民企走出来的,民企的发展模式融资路径都非常接近,所以这次房企债务危机也受到颇大冲击。不过就我所知,穗系房企早前就开始积极处理,虽然压力不小,且面临收缩,但危险程度要低于此前已经出现爆雷的内批房企。

经查,李文韬存在与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等问题,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文韬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其解聘处理。

短评:实锤了,确实有此情况,而其他两位老师,则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看出,南开在教师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校方的重视和关注,在加强教学科研等的同时,加强教师的素质教育,让教师能够首先成为一个德才兼备者,然后再去教育学生。

之前的旭辉因为评级而停牌处理,现在的碧桂园去的主动放弃评级,碧桂园主动撤出标普评级,称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公司金融能力产生影响,因为旭辉的前车之鉴,在房价下行期,国外对我国的房产行业悲观及负面评价,对评级都会有影响,不过作为老百姓而言,如果不是必要的买卖,可以先等等,买房时期不是最好的时候,先观察,把钱握在自己手里,不急于此时

原来淘宝买家也有信誉分等级?

[呲牙]惊呆了,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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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发现了我的淘宝信誉等级——五颗钻,属于优秀!(哈哈哈哈,我就是传说中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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