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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炉的南京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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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是安徽的!一张落款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显示,判决书中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该份网传判决书图片属实,是该院工作失误,已出具补正裁定。(来源南方都市报)
#法仪说法#
前两天马鞍山特别提醒,南京是省外,被网友调侃疫情前叫人家小甜甜,疫情时叫南京牛夫人。如今建邺区法院主动称安徽省南京市,这就不得不让人引发联想。
普及一个法律小知识,为什么建邺区法院会在判决最后写上“上诉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常来说,这是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的表现。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建邺区法院的上级法院应该是南京中院,而它却把南京中院的上级江苏高院写成了安徽省。这就闹出了笑话。
当然这事情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民事诉讼法》早就对此有所规定,对于判决中出现的不影响判决实体权利的错误,如笔误,对笔误可以进行补正的裁定。裁定适用的范围中包括“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毕竟这种笔误确实是失职,所以做出的补正裁定书应该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民诉法为了防止出现类似错误才做出如此规定。但是如果是出现涉及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就不能用补正裁定书补正,而是要重新作出新的判决书。
建邺区的法官作出这种如此低级的笔误,确实是不应该,法律是严谨的,法官更是要严谨。我个人猜测可能这判决的初稿并不是法官直接写的,实践中存在有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先写个初稿,最后由法官审核。估计法官没发现这个笔误。
虽然是调侃,但依然要强调一下,南京是江苏的,对于安徽来说心依然是省外。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那会有几个市与南京相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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