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核销贷款会计分录(贷款核销的会计处理)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共造成了8万名同胞遇难、失踪。那么,事后遇难同胞们的银行存款和贷款问题,会如何处置、解决呢?
2008年5月12日,这是每一位中国人都不会忘记的忘记。原本一切如常的汶川大地,突然剧烈震动了起来,惨烈景象就像是世界末日一般。
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打破了无数同胞安居乐业的生活。最终造成了6.8万人死亡,一万八千多人失踪,很多人一生的家业就此化为了乌有。
逝者已逝,幸存者们在舔舐伤口的同时,也积极投身了灾后重建工作,在接下来三年里,国家累计投资8851亿元,成功完成了汶川的灾后重建工作。
这场天灾是深深的铭刻在国人脑海中的悲痛记忆,5.12也被确立为了全国减灾日。
不过,不管再悲痛,一些现实的问题总是要面对的。比如,遇难加失踪的同胞超过8万,在他们生前肯定在银行有存款或者贷款。如今斯人已逝,这些贷款或者存款国家是怎么处理的呢?
首先是存款问题。众所周知,我们存钱给银行大致相当于把钱“借”给银行,银行行使这段时间存款的使用权,回报以一定的利息,并不是钱放到银行里就不动了。
哪怕因为地震把银行震塌了,那银行欠的钱也一分钱不会少。地震后,如果储户遇难或者失踪了,银行方面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如果储户不幸遇难了,这笔存款的产权会相应的由第一继承人继承,除非储户生前专门立下过遗嘱指定继承人。
如果第一继承人也不幸遇害了,那将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以此类推。在继承遗产时需要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死亡证明等。
当然,还有一种极端情况,如果遇难者没有亲属,亲属均已死亡,或者亲属们不知道有这么一笔遗产可以继承,一段时间内不去取,那么这笔钱就会被充公,归国家所有。
如果遇难者只是失踪并非死亡,那么他的财产银行将负责保留一段时间,超过之后如果没有人申请继承的话,这笔钱照样是归国家所有。
这是借给银行钱的情况。那么,遇难同胞的贷款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尤其是“贷款买了房子,结果一场地震把房子震塌了,人也没了”这种极端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当和银行方面签订了房贷协议之后,不管拿没拿到房子,房子还在不在,银行统统不管,哪怕房子震成废墟了也要还钱。如果贷款人不幸遇害了,债务也将由他或者她的亲属继承。
毕竟,银行可是“弱势群体”,也是要挣钱盈利的,不可能因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除非贷款人遇难后,没有继承人,那银行最终就只能自认倒霉,选择核销贷款。当然,如果确认继承人是真的一分钱没有,实在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方面也会核销贷款。
不过,面对这种天灾,国家也是有人性化的政策的。在天灾发生后,银行方面不会主动催促还款,哪怕逾期不还也不会纳入征信。个别情况,银行方面甚至会主动减免一定的利息。
在天灾面前,所有人都是受害者。但正所谓多难兴邦,地震不会打垮英雄的人民,只会让他们更加坚强。
【#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代偿后实在没能力偿还的 经审批后核销】近日,#浙江大学生贷款10万以下创业失败政府代偿#引起关注。18日,浙江人社厅发布了#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文章指出,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银行卡余额3位数却被骗了20万# 电信诈骗盯上没存款的年轻人】90后的骁岱只是“注销校园贷”骗局里万千受害者的缩影。诈骗分子冒充金融平台客服,声称国家正在注销校园贷业务,如果不及时“核销”掉银行和各大网贷平台里的贷款额度,将会影响征信,并引导受害者从银行和网贷平台里借钱,转账到他们提供的“银监会认证对接账户”。报警后他算了一下,在他被骗的21万里,除了 5万元个人积蓄,其他16万都是临时借出的贷款。
这意味着,哪怕你没有钱,也能被骗。根据国家反诈中心的数据,截止到4月底,202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5万的受害者因此被骗,受骗金额达到26.5亿元。(第一财经日报)
关于处分那些事
去年,上级行给了一个莫须有的处分,尽管你拿出证据,竭力进行理论,但上面的人高高在上,不会多看一眼你的申诉文字,该罚的罚,该扣的扣,作为一个下级单位的员工,就是人家案板上的鱼肉,他们就是冷冰冰的刀俎。
我曾給上级行的一个部门领导反映过这个不合理的认责,领导说核销贷款总得有个人来担责,至于他们的依据是不是违反国家政策,他们不作解释!我也问了兄弟行关于同样的事情处理结果,可笑的是上级行给出的处分理由是他行(指我)已经处分了,你们的也得比照认责!荒唐!给人定罪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比照他人是不是也犯过同样的问题!
更可悲的是,同样的事今年又发生了,又一个扶贫贷款核销,再次给我同样的处分,我知道小胳膊拗不过大腿,尽管知道申诉不顶事,我还是写下了我的申诉意见,希望留档在册,也许哪一天会昭然若揭,还我公道。
前一天刚签字,第二天上级行就又变更了,撤销了其中一个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让重新签字。作为省级的决策部门,这么不严谨,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文字游戏,对于下面的人来说就是真金白银,处分期间不晋升工资,取消一切评优评先!
至于暂时取消的那个内容迟早还得走这个认责流程,早晚还得挨刀,一个处分变成两个,多几次处分记录,多扣几两银子,谁让自己是负责人,是那个端盘子的人,这样想的话,心里还少点憋屈。
【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 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银行监管与处罚#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11日信息,十堰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予以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胡XX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责任人胡XX予以罚款6万元;对责任人李XX予以罚款5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发放、核销贷款。
信息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800万坏账,想核销就核销,银行的内控怎么了
2013年,被告人工行河南原副行长张有赋伙同他人虚构贷款用途向工商银行许昌分行申请贷款800万元,并在工商银行许昌分行认为贷款人无还款能力时,利用担任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安排该行审批通过并放款。
该笔贷款到期后未归还,工商银行许昌分行于2017年4月作为坏账予以核销。
贷款无还款能力,操作后正常放款;
贷款不想还了,就进行坏账核销…
最近,河南的几个村镇银行被爆存款无法取现和转出,已经10多天了…
存进银行的大额存款不翼而飞…
刚存进银行的钱,居然被马上转到陌生人的账户…
作为风控非常严格的银行,在操作环节违规不止,道德风险频发,屡屡打碎人们的眼镜…让对银行有深入骨髓信任的人们不能不有疑问,银行究竟是怎么了?不能不产生焦虑,存银行的钱安全吗?银行都不信任了,还能信任谁?
有直营店提车的兄弟们么~
具体是个啥操作?
等了蛮多天~后有个武汉的联系我~让我把提车点改武汉,说恩施核销不了~奇奇怪怪
不应该是核销贷款核销码~然后配车么
【#浙江回应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代偿#】在#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政府代偿#引发关注后,浙江人社厅18日发布解读称,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90年代后期,王某的爷爷向漳浦某银行申请贷款,无法如期偿还。王爷爷过世后,王某的父母继续偿还贷款。之后王爸爸不幸病故,王妈妈和王某均无力偿还巨额本息,只好找法官求助。谁知结果出人意料……
【案情简介】
记者从法院公开信息中了解到,这笔债务的形成牵扯到王家祖孙三代人。
原来,90年代后期,王某的爷爷种植经济作物,向漳浦某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后来因为收成不佳导致无法如期偿还贷款。
2008年2月,在王爷爷过世前,王某的父母以转贷方式与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协议,继续偿还该笔贷款。之后,王爸爸不幸病重亡故,王妈妈(本案林某)作为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无力偿还这笔贷款。但消除“欠钱不还”的坏名声,成了王爷爷、王爸爸临终遗愿,也是年迈又多病的王妈妈目前最大的心愿。
经年累月,这笔贷款本息累计成巨额债务,王某本想靠种地卖菜攒钱偿还,可这几年又因疫情导致收入锐减,想要全部偿还本息难如登天,这才心急如焚地来找法官求助。
2022年2月11日,漳浦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漳浦某银行诉被告林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银行要求林某偿还贷款本金43000元,利息156531.12元,两项合计199531.12元。案件如期开庭,但是林某错过了到庭参加诉讼的时间,之前也未提交答辩意见。
“法官,我是林某的儿子,我和母亲错过开庭时间,现在庭都开完了,怎么办啊,能不能帮我们想想办法,欠银行的钱我们一定会还的。”一位满身大汗的中年男人,急匆匆找到杨法官,杨法官一边倒茶安抚,一边详细询问事情原委。原来,这名中年男人是早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林某的儿子王某。
【调解过程】
杨法官听完王某的讲述后,很是感慨:被告林某年逾七旬,多病又无财产,即使判决生效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肯定又是一起执行难案。这王家母子诚信老实,家境贫寒还心心念念想着还钱,要帮帮他们。
可是如何兼顾双方利益,圆满解决纠纷,成了杨法官犯愁的心事。
“调解中心特邀的调解员都很专业,也很热心,对各家银行的人员和还款政策都很熟悉,他们肯定能帮得上忙。”想到这里,杨法官拨通了调解中心负责人的电话。
“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调解中心就会第一时间安排上。”调解中心负责人了解完情况后如是表态。
当天下午,当事人依约到场调解,杨法官和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碰面商量后,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还款意见后,建议银行分清利弊,对这种已经核销、执行困难的“陈年旧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利息,实现一次性还款,尽早回笼资金;建议借款人珍惜调解机会,积极筹集资金一次性偿还贷款,争取最大程度的利息减免。
【调解结果】
最终,历经半个多月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一次性偿还漳浦某银行借款本金43000元,利息7000元,本息合计50000元。
调解结果比原先银行的诉请少了将近15万元,大大超出了王家母子的预期,调解协议签完,王某马上筹款打入漳浦某银行的账户。
“村里的人都说老实主动还银行的钱肯定吃亏,没想到我不但没吃亏还少了这么多钱,减轻了家庭负担,我母亲的心愿也了了,感谢法院给我调解的机会,感谢法院和调解中心的辛苦调解,真正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啊!”
前几日,一起跨越30年,涉及祖孙三代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漳浦法院法官和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下文简称“调解中心”)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漳州头条#
#银行监管与处罚#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10月29日信息,福建银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合计处以230万元罚款;对郑海旭、王秀兰、郑茳玮分别给予警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 违规将信用卡汽车消费大额分期业务核心职责外包;
2、 信用卡汽车消费大额分期业务资信调查不到位;
3、 违规核销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不良贷款;
4、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5、 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
6、 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贷款。
信息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