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界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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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头条# #发现深圳美好# 小张爆料:近日深圳工资福利待遇重新修订,深圳打工者的福音到了!企业未按照深圳法规制度执行的可以举报人力资源部!违法的企业最高罚款10万元!以下是部分摘录:
五、将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三年。”
第四款修改为:“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六、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大家觉得如何?
《职工薪酬方案》需不需要通过职工大会审议……
领导对公司现行的《职工薪酬方案》进行修订调整,说白了就是要加强考核、降薪……
领导班子讨论后,对修订后《职工薪酬方案》的要印发,我说《职工薪酬方案》要经职工大会讨论后同意才能印发……
领导说:第一次听说企业发个制度要经职工审议通过的,民营企业是这么干的吗?
我说:民营企业如何执行我不知道,但我们企业是国有企业,就得依《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制度执行,职工的工资有调整,他们应该有知情权、表决权,这是法律规定……职工这个月领4000元工资,下个月工资变成3000元,那职工的权益如何保障%
领导冷笑……
学校老师的绩效工资,是按照职称等级发放还是按照“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发放的呢?
按照八部门的发文,绩效工资向教育突出的一线老师和班主任倾斜,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
而事实上,又有多少学校发放绩效工资时向一线老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呢?我了解的很多学校,都是按照职称等级发放绩效工资。
他们解释说,绩效工资发放制度正在修订中,现在按职称等级发放。不知道这样拖下去是10年还是20年?
说白了,他们就是想按职称等级发放,没有评上职称的一线老师,课时量大,绩效工资低,找谁说理去?
#教育听我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头号解忧馆#
【公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持续优化营商 现行公司法将作系统修改完善】12月20日,公司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此次修订是在现行公司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制度短板,对现行公司法作系统的修改完善,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公司制度和实践进一步完善发展,对公司法修改提出一系列任务要求。
修订草案依据党章规定,明确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此次草案在现行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专节的基础上,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将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国家出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根据授权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超过半数。
草案完善公司登记制度,进一步简便公司设立和退出。新设公司登记一章,明确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清算制度,强化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规定,经全体股东对债务履行作出承诺,可以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
草案深入总结我国公司制度创新实践经验,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赋予公司更大自主权。突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并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允许公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外商到我国投资提供便利;进一步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提出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一至二名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一名董事或者经理。
此外,草案进一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加强对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的规范,维护交易安全;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新增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治初心 勇担使命#(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见习记者:莫小雪)
【公司法修订草案引发市场热议 专家建言进一步细化董事、高管职责】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在资本市场引发广泛讨论。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在强化董监高责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亮点颇多。
在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方面,修订草案作了多方面修订,其中增加第一百九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引来市场人士的重点关注。
“该条款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司法提出的最新要求,并吸收了我国公司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有益的公司法发展的经验,十分有必要。”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详情→公司法修订草案引发市场热议 专家建言进一步细化董事、高管职责-证券日报网
澳門修法:特首定賭台總量及每台收入下限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建議規範娛樂場的經營規模,除規定了賭牌最多 6個,批給期連延長不超過 13年之外,還會由行政長官訂定賭枱總量上限,以及每張賭枱每年的毛收入下限,若賭枱連續 2年毛收入未達下限,政府有權主動削減。同時限制博彩中介僅可為 1家博企提供服務,也只能收取佣金。
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持续夯实资本市场高效循环基础。不断提高IPO信息披露质量,优化审核工作程序和流程,完善“三创”“四新”评价标准,全力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认真做好主板有关制度规则修订、技术系统改造等工作,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做细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各项准备,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打造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资渠道。
新《公司法》修订即将出台,涉及不少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条款,强调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促)落实”的作用。
另外老吴注意到,草案中更多使用“国家出资公司”而不是“国有企业”,这点和《国资法》的规定更统一。
#建议增设夫妻财产知情权#【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审,#学者建议增设夫妻财产知情权#】4月18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在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突出对妇女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对修订草案结构作适当调整完善;建立报告与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有效预防学校发生对未成年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规定入职查询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国家生育政策的落实等。
在财产权益保障上,有学者建议增设“夫妻财产知情权”条款,以此避免妇女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夫妻财产知情权的规定,导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因为没有线索、无法查询,妇女本应拥有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而无能为力。”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审,学者建议增设夫妻财产知情权_法治中国_澎湃新闻-The Pap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