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会计信息人员错误
“我存的是美元,不是加元,银行必须得给我美元!”浙江宁波,一女子5年前在银行存入8000元外币,5年后女子去银行取款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当时员工操作失误,错把加元单位写成了美元。女子不同意银行的说法,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按美元给她支付。
看完这个事情,@知行星辰 :
这家银行真是太搞笑了,如果真的有错误,为什么不早点找客户把事情解决?幸好这场官司银行输了,不然今后把钱存银行一点保障都没有了,拿着存折,而且银行都承认是真的,还取不到钱,那真是没办法了。
有的网友说:还好没按日元给你算,证明他们还有点良心。
大家怎么看?#我要上 头条# #金粉社区# #我要上微头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得不佩服大数据的先进,今天核查一个疫情指挥部反馈的手机号码,显示是浙江宁波的,昨天信号在我们镇出现过。
电话打过去,那边机主一头雾水,说现在人在浙江宁波,没到过我们这边,甚至都没听说过我们这个地方。
正在我怀疑是不是信息错误的时候,机主突然说起他昨天确实出差了,但是肯定不是我们这个地方。又问了他出差的地址,才明白,他自驾车出差的时候走高速,这条高速经过我们镇,可能他正好经过我们镇的时候打电话了。所以信号就被捕捉到了。
我们的疫情防控工作,就是因为大数据的精准和广大基层工作者的密切配合才能每次都快速实现“动态清零”。
近日,浙江宁波。一女子充值了500元话费后,运营商却通知她话费余额不足,女子懵了,连忙查看才发现自己充错号码了。无奈之下,她尝试联系对方希望能退回话费,没想到对方的反应亮了。
6月9号是聂女士手机月租扣费的时间,因余额不足,运营商发信息通知她及时充值。收到消息的聂女士纳闷了,前几天自己刚充了500元怎么就用完了?这不可能吧。
于是,聂女士赶紧查询了一下自己的余额,发现那500元根本没有充值进去,她想着不会是自己当天没有充值成功吧,想到这,她赶紧登录APP去查看,这一查看,聂女士郁闷了,她居然充错号码了。
这可怎么办啊?500元话费正常自己都能用个半年了。聂女士很着急,于是,她抱着试试的心态给对方发去了一条短信,希望对方可以把这500元还给她。
然而,短信发出去之后一直没有回音。难道500元要打水漂了,聂女士不甘心,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可是,结果聂女士还是失望了,对方并没有接听,她想这500元应该是要不回来了。
没想到十分钟后,结局反转了。聂女士接到了对方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刚在开车所以没接电话,他让聂女士加他的微信,他把500元转给她。
聂女士连忙加上了对方的微信,刚加上对方还真的就把钱转给了她。聂女士非常的高兴,她这是碰到活雷锋了呀。随后,聂女士把自己的这段经历分享到网上,引来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的说:你运气好,要是你遇到我,注定打水漂了。
有网友说:你要是给我充上,一次性还是不可能的的了,我只能一个月还你50。
也有的说:有两次别人也给我充了50,100,然后人家打电话也全部转给他了,就这别人还说我是傻子。
还有的说:要是我,我就要400,毕竟是自己出错,也不知道别人是不是需要这500话费,那100就当谢礼了。
不得不说,聂女士是幸运的,遇上了“活雷锋”。大家充值话费时,习惯性多检查一下,仔细点减少出错,毕竟不是谁都是雷锋,会把钱退还你的。
话说,如果是你碰到了这样的事,你会把钱退回去吗?
我是@铭玲身边事 每天分享身边生活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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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司太坑人了
我5个月没去宁波北仑区了,移动公司数据却说我近期去过北仑疫区,移动公司,你可知道,你们随随便便的一个错误数据,会给百姓带来多大的困扰,小百姓,不出门就没收入,而且还没地方说理,只能一声长叹。
【转发提醒!#警惕新型电信诈骗贷款解冻金#】近日,浙江宁波,一男子接到电话称可办理大额度贷款,对方让男子下载软件并申请贷款,随后对方称其输入银行卡账号错误致贷款被冻结,要支付“贷款解冻金”。该男子来到银行办理,在工作人员劝阻下,该男子避免了损失。工作人员提醒,银行不存在贷款解冻金业务,贷款需前往正规机构办理,切勿轻信不明电话短信。@人民日报
11月8日,浙江宁波钱江街道办事人员回应称,此事起因是环卫工大爷不慎将垃圾扫到车上,车上的一男一女下车与工人议论,双方产生误会,他们便要求环卫工大爷下跪道歉!
这是对人格的侮辱,必须道歉,所有人,在尊严面前都值得尊重。实在不该出现这种情况,说难听点,有点伤天害理,折寿的。
想想如果是自己的父母,遇到这种事,你会怎样?希望你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向这位大爷认错,人间自有真情在!
浙江宁波,徐某在银行取完款之后,就接到了银行的电话。银行表示,系统里面有9.8万元的短款,这些钱查出来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不小心转入了徐某的账户中,需要徐某配合,予以归还。徐某一再坚称钱是自己的,并表示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的规则,出现短款也不能找自己。
徐某当天带着儿子王某的银行卡,去银行取款,由于取款金额超过5万元,需要提前预约,于是当天下午就在银行取款49000元。
柜员拿出回单要求徐某签字,确认王某在回单上签上了儿子的姓名“王X”。之后王某就拿着49000元现金离开了银行。
在中午交接班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查账发现有一笔98000元的短款。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是因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取款49,000元,误操作为存款49,000元。这一取,一存就造成了银行系统显示有9.8万元短款。
银行方面表示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给徐某带来的麻烦,愿意给予一定的礼物赔偿,希望徐某能配合银行将多得的9.8万元予以归还。
当银行再次联系徐某的时候,徐某拒接电话,后面甚至直接拉黑,于是银行就将徐某儿子王某起诉到法院。
银行认为:
通过监控录像就能证明当天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给徐某办理取款业务的时候,将取款49000元,输入成存款49000元,而且在徐某儿子王某的银行账户上,确实多了一笔49000元的存款,并没有49000元的取款记录。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王某没有任何理由获得9.8万元的利益,该结果造成了银行的损失,因此银行有权要求王某返还。
王某辩称:
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有问题,母亲当天去银行有取款也有存款监控录像,只保留了取款的一部分,应该要求银行出具完整的监控录像,否则银行就是在污蔑。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银行方面提供了监控录像,以证明当天徐某未办理过存款业务。
而王某提出该监控视频录像为假,那么王某就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就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在庭审中,虽然王某对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存在质疑,但王某并没有请求第三方机构鉴定录像的真伪。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王某并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因此法院只能采信银行提供的视频证据及法院认为王某账户中多出的9.8万元,确实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王某构成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多得的9.8万元。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多得的9.8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1125元。
有网友表示,银行不都说离柜概不负责吗?银行工作人员出错为什么要储户承担?银行应该向操作失误的工作人员进行索赔,而不是向储户索赔,自己立的规矩,自己难道都不用遵守吗?
还有朋友评论到,既然这些钱都在王某的账户里面,那么银行直接从这账户里面将这9.8万元划走不就行了吗?
而根据相关法律,我们在银行里存的钱,银行是没有任何权利直接将存款划走的,哪怕是银行不小心存进去的。因为只要你在银行开户立卡,就与银行存在合法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该保障储户存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
还有网友认为,如果王某将这9.8万元偿还了房贷或者是其他的债务,那银行就要不回来了。是不是就属于善意的不当得利不需要承担返还的责任呢?
在该评论下网友讨论异常激烈认为不存在善意的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就是不当得利,怎么可能还有善意的不当得利和恶意的不当得利。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一方取得利益。
民事主体他方受到损失。
一方取得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方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法律根据。
根据《民法典》第986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利益已经不存在”,是指这种利益在法律上的“灭失”。
比如说,一个苹果,已经被吃了,这个苹果就是灭失了。
假如这个苹果是不当得利,但是不当得利人是善意的,那么他就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假如不当得利人将这个苹果卖出获利,那么这种利益仍然是存在的,只是转换了一种形式。
而至于本案中,王某明知道这个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存进来的,这就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
图文无关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浙江宁波,发生一起尴尬事!80多岁的老人到公证处做遗嘱公证,公证员与老人闲聊时老人对答如流,谈及遗嘱内容时开始犯迷糊、甚至出现装晕的情况。但这却是老人的无奈之举,不希望子女们因为身后遗产弄得家不成家、亲情尽失。(来源:环球网)
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张老伯在老伴去世前对两人的财产进行了公证,考虑到大儿子、二儿子结婚早,在分得的宅基地上盖了房。小儿子没有享受到这个政策,两人便将名下唯一的住房遗嘱给了小儿子。
人都是那么现实,虽然说父母赡养跟遗嘱处分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还是走不过人心。当老伴去世,张老伯需要照顾时,其他子女便让小儿子多加照顾,因为父母将房产留给了他。
但小儿子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跟赡养父母是两码事。争执之下,小儿子竟然对张老伯不管不顾,其他子女照顾张老伯之后,便撺掇张老伯修改遗嘱。张老伯也是满口答应。
来到公证处,公证员照例通过询问了解张老伯的思绪是否正常,张老伯都对答如流。但当问及张老伯是否愿意修改遗嘱时,张老伯却说自己吃过饭了。
见张老伯如此这般,公证员理解他的意思,便没有给他做公证。没过几天,张老伯又被子女带到公证处,这次张老伯所幸在公证员问的时候晕了过去,出了门就立马精神了。
公证员委婉告诉张老伯的态度后,子女们也没有再带张老伯到公证处了。
虽然小儿子之后没有照顾自己,张老伯还是觉得手心手背都是肉,子女们应该和和气气,互帮互助,而不是这样相互猜忌、争夺家产,毕竟自己走了之后,他们才是最为亲近之人!
其实,张老伯的其他子女不必过多担心,毕竟一个人可以设立很多份遗嘱,后一份遗嘱会取代前一份遗嘱。张老伯的心意在之后的相处中也会存在变化,所以遗嘱的变动还是有可能的。
在法律上,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是行为人基于单方意识表示就可以产生自己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遗嘱的法律性质,欲使遗嘱生效,必须保证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公证员既然同意给张老伯进行遗嘱见证,必须首先确定张老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就自己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有清晰的认知。这就是公证员闲聊的目的。
确定好张老伯有清晰的认知后,公证员便会询问他对更改遗嘱的意见。此时,张老伯不是说其他事情,就是装晕拒绝回答,可见他不想更改自己的遗嘱。
如果公证员无视张老伯的表现,直接给张老伯进行公证,不仅遗嘱的效力有问题,公证员及公证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如果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无视张老伯的前述情况给张老伯出具了公证书,他们可能因情节轻重而面临警告、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法律责任。
在事情没有出现重大变化前,保持现状可能对大家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可能也是张老伯没有更改遗嘱的一个心理因素吧。
本案反映的一个现实是,子女并不考虑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来源于父母对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是将父母不分给自己财产跟赡养义务挂钩。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仅违反家庭伦理,也违背法律规定,是需要我们所有做子女的应该予以涤除的念头。
所以,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我们应该从源头上理清自己的义务,多回顾回顾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事实,而不是将眼光放在父母的财物上,把父母不给遗产当做不赡养的借口。
来源:蜗牛说法
“是你们的问题,为啥要我还钱?”浙江宁波,男子请母亲帮自己去某银行取现金49000元,事后却收到银行的电话,称银行系统错误,要求男子归还98000元,被男子拒绝了,银行竟然将男子起诉到了法院。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男子伍先生由于自己没有时间,便请母亲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某银行网点帮自己取现金49000元。伍先生母亲是到柜台取的现金,当面清点数字、签字确认等一顿操作之后,便带着钱回家了。
中午银行盘点的时候,工作人员突然发现有银行的账目对不上,准确地说是账面上有98000元的短款(钱少了的意思)。银行工作人员、领导都非常谨慎,一起帮忙检查。
经过系统排查,调取监控,最后发现问题出在上午伍先生母亲取款的时候。原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伍先生的取款,当成了存款,一出一进刚好少了98000元。
进一步调查后又发现,伍先生户头上1小时以前刚转走一笔10万元的款项,目前伍先生账户余额只有17.28元。
银行如梦初醒,赶紧给伍先生打电话,而此时的伍先生似乎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突然收到一个陌生电话,说是某某银行的,因为系统错误,要求其返还98000元,起初伍先生以为是诈骗电话,没有理会便挂断了。
此后,又再三收到电话要求其返还钱款,仔细听过对方的解释,伍先生这才相信真是银行的电话。但是伍先生还是拒绝还钱,伍先生认为卡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凭什么要还。
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银行多次与伍先生及其母亲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时不时还普及法律常识,以协商还钱事宜,均被伍先生回绝了。
多次协商无果后,银行算是想明白了,一纸诉状将伍先生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伍先生归还银行钱款98000元及利息。
银行的理由非常简单,认为伍先生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钱款。
为此,银行提供了事发当时一小时内的监控视频、伍先生母亲的取款凭证、伍先生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银行工作人员与伍先生协商还钱的通话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的确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伍先生账户无故多出9.8万元。
什么是不当得利呢?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受损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获益人返还不当利益。
第985条还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庭上,伍先生显得非常委屈,甚至认为银行在污蔑自己。伍先生辩解称:据母亲的回忆,母亲是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一会儿存款、一会儿取款,也记不清自己存了多少钱;
伍先生的说法遭到了银行的当场驳斥,银行称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并没有发现伍先生的母亲有存款的行为,也没用存款的记录;涉事银行工作人员也对伍先生母亲有存款的行为予以否认。
对此,伍先生又提出:银行提供的视频、交易记录等资料极易存在篡改的情况,不认可该证据。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辩护意见,以及本案的所有证据,审理后认为:
1.经核实,银行提供的证据并无篡改等情况,应予以采信。
2.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伍某银行账户里多出的98000元,系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应认定为不当得利。
3.伍某主张的其母亲事发当时有存款,因拿不出证据,所以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伍某返还不当得利及非法占用钱款时间内的利息,共计支付银行98300余元。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伍先生该还钱吗?欢迎讨论#分享你的今日感悟##宁波头条#。
关注@鬼谷子说法,讲身边小事,品人生百态,说法律知识关注。
【#小学生为逃避考试报警谎称被跟踪#】近日,浙江宁波,一小学生在家长陪同下报警称,在公交站台等车时,一名黑衣男子从面包车上下来,想带走自己,上公交车后那辆面包车也一路尾随,直到自己到家才离开。民警调查后并未发现任何可疑车辆和行人,再次核实时,这名小学生承认自己为躲避期末考试撒谎了。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他认识到了错误,自觉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撒谎。@白鹿视频
选址绝对错误,本身校址应该选择离市区中心2 5公里范围合理,宜选择宁波 佘姚 慈溪的三城能相融接相连的区域,河姆渡位置最佳,此地有不占耕地的浙东丘陵地区宜推山平整建造校园,安置成本低廉,又可扩大宁波和余慈地区人文溶连,此区域空气质量指数为上,校生能安静读书,距离离宁波市中心可规划延长宁波慈城轨道交通,
#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宁波市监局可笑死了,罚3万也不算胡作非为,可能是通过公考刚入职的毛头小伙子犯下所有黑格尔费尔巴哈王明天下男人都犯过的形而上学本本主义错误, 主要是不会做饭!
但今天已经不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法条党横行的年代,尽快纠正这3万块党参鸡汤错误,把3万块人民币尽快退给这个可怜见的月子中心,虽然月子中心有暴利,但也是为下一代人口生产助力服务!
近日,浙江宁波,一对父母被网友骂了!为什么呢?
据宁波公安发布: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独自在家大哭,被好心邻居发现并报警,由于联系不上孩子父母民警将幼儿带回派出所,并开启轮流照顾模式,直到第二天才联系上孩子的父母,之后父母将婴儿接回,这件事情引发众网友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一大姐经过邻居家门口时,听到孩子的哭声,只见大门敞开着,家里没有一个大人,只有一个五个月大小的孩子独自在床上扯着嗓子大哭。
大姐见宝宝哭的心疼就帮忙照顾小宝宝喝奶换尿布。等了很久不见大人回家,无奈之下大姐只好报了警。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来到婴儿家查看情况,由于联系不上孩子父母,无奈之下民警将婴儿带回派出所。
迟迟联系不上孩子父母,民警孩子饿了要吃奶,拉了要换尿布,民警特意买了奶粉和纸尿裤,开启了轮流照顾宝宝的模式。直到第二天,民警才联系上孩子的父母。
孩子父母来到派出所接孩子时,民警问其原因得知,因为夫妻二人吵架,一时赌气将年幼的孩子扔在了家中……
父母的做法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说:幸好被热心邻居发现并报警,不然孩子出现危险怎么办?
也有网友说: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称职,缺心眼啊,那么小的孩子怎么能独自放家里呢?
还有网友说,给民警和邻居点赞,是他们保证了宝宝的安全!这父母太没脑子了,怎么做得出这样的事情呢?
也还有网友说:投胎有时候也是一门技术活。投胎那一刻基本决定了 ta 一生的命运...能干得出这种离谱事...估计以后还有更离谱的。
@加油天雪
这对父母也太心大了吧!幸好他们的邻居大姐是个热心肠,万一没人发现 那么小的孩子该多危险。
幸好他们大门敞开的,否则孩子多危险,万一摔着或者捂着了口鼻该多危险啊!
自从当了妈妈,看不得小孩有安全隐患,五个月的孩子就那样放家里多不安全,一般情况下,大人到哪里都会带着孩子的,不会将孩子独自放在家里的,难怪这对父母引来众怒!
孩子那么小,她有什么错啊,不能因为大人的错误而让年幼的孩子买单啊!
无论何时,父母再怎么生气,请把孩子的安全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万一出现危险后悔就晚了!
#头条#宁波头条#我要上头条#家庭婚姻#
关于宁波中考有争议的英语听力题的问题结果出来了,宁波教育局保持原有答案选项(making calls),talking>
“漏扫了一块75元的猪肉,被超市罚款2万元。”近日,浙江宁波一60多岁老太太在超市结束购物准备离开之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查出她有一块价值75元的猪肉没有扫码。之后,该店工作人员以老人没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据报道,这位老太太多次在此家超市借“漏扫”之名行偷窃之事。超市根据监控录像已关注她多时,这次又被抓了个现行。
可能老人也觉得心虚害怕,在超市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将手机上的3000元全部转到他们的私人账户,并签署了自愿认罚的协议。
家人也是在老人要钱缴纳剩余罚款时,获知此事,震惊之余报了警。
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谅解,超市退回罚款,老人和家人也不追究超市的高额罚款行为。
其实故意漏扫就是一种盗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罚款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超市是没有这个权限的。超市随意罚款2万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而且工作人员借此中饱私囊,完全可以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
当下,老人在超市频繁盗窃商品的报道屡见不鲜,小到一把葱,大到一块猪肉。有些老人被发现后还大发脾气,动手打人:有些则因超市工作人员态度差或有过激言行,导致老人心情激动而发生意外。
这些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确实是不易处理。主要是这部分人群年龄大多集中在六七十岁,处理不好,引发二次伤害,超市也是疲于应付,稍有不慎就百口莫辩。
超市在现代社会中是必不可或缺的,它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去维护它的正常经营秩序。
有一些老人为贪图小便宜,随意偷取商品,可以及时报案处理。通过警方联系家人和子女,温和引导其改正错误,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对于这种事情您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头条创作挑战赛##我要上微头条#
他一连串的错误操作导致19人丧生 很多人看完这个事故啊 都被气炸了 宁波一家日用品加工厂区内呀 一名男员工正在工作时 把一桶加热后的化学原料倒入了塑料桶 塑料桶里突然窜起了一团火苗 只是呢一团小火附近呢就有灭火器 他只要去拿灭火器就可以轻松的把火扑灭 但是呢 他没有又拿盖子去盖 这时呢 旁边的一个头啊 已经被引燃 一个火点呀 变成了两个火点 他又去吹 慌乱中呢 他找来了一块纸板 对着火苗使劲的扇 这个动作呀 等于是火上浇油 火越烧越旺 此刻呢 三个灭火器啊 就在距离他几米远的地方 如果他立刻去拿 依然可以灭掉这场火灾 但他没有 这个时候呢 同车间的一名男员看到了火情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 是不是应该赶紧冲过去帮忙灭火呀 但他没有 只是呢站在远处冷眼观望 足足有二十秒后转身走了 附近的一名女员工也发现了火情 也依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两分多钟过去了 火势越来越大 塑料桶呢渐渐被融化形成了流淌 火开始四处的蔓延 最初的那个男员工呀 又做出了一个最错误的举动 提着一桶水呀就向火扑了过去 他显然不知道的是香水乙醇汽油这种比水轻的物质起火呀 一旦的用水去扑 就等于是火上浇油 这个错误的操作让火势彻底失去了控制 瞬间的扩散并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 形成了一团巨大的火蘑菇 这时其他员工意识到不妙了 但他们依旧没有采取任何的有效灭火措施 哪怕呢 拿起手机报警 也更没有及时啊 通知楼上的同事疏散逃生 这时呢大火吞噬了整个车间 地下楼上迅速的蔓延 2楼和3楼的20多名员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瞬间呢被大火涂抹 造成了19死三十人伤 看完整个事故让人又气又急 楼下的人但凡有一点常识 但凡受过一点的培训 这起事故呢就能避免 19人就不会葬身火海 可是啊 一群缺乏常识又冷漠无情的人 在一系列令人窒息的操作下 让一小团火苗最终变成了一场大灾难
宁波疫情通报从每天3次改为每天2次了?这应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10月21日0-15时,宁波市新增3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病例164-170,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目前累积170个病例。
纠正一个昨天的错误,北仑港目前整柜集装箱还是能进去的,就是散货进仓暂时还是停掉的。集装箱司机有来诉苦的,因为全程封闭管理,吃喝拉撒在车上。[泪奔]
#宁波头条# 慈溪遇上点事情。22年慈溪学校摇号已经结束,不过因为两次放榜问题,有家长有意见了。
第一次:下午17:04分,第二次:今天凌晨0:06分。两次时间相隔了7个小时。虽然第一次的内容已经删除,不过7个小时足够让有些家长经历过山车了。这种事情名单出错实在是不应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