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网上卖河豚鱼干,遭打假人索赔237500元,现在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女子退一赔十!原来女子卖的河豚鱼干的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所以被打假人抓住漏洞!而这个打假人一家四口在全国各地有上千个打假官司,光河豚鱼干的官司就有好几例!
女子小孙是江苏南通,因为家靠近海,在他们村有很多养殖河豚的人!看到河豚形成产业,还在上大学的孙女士看到商机,就用父亲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了网店,出售各种河鲜、海鲜,其中就有河豚鱼!
2019年1月25日,一个顾客在小孙的网店下单购买50袋河豚鱼干,这让小孙兴奋了一个晚上!但让她更惊喜的是,1月27日,这个顾客又追加买了200袋,两次加起来的总价为23750元!
这对小孙来说是个大生意,小孙赶紧告诉父亲,让父亲先出钱帮自己进货!父亲怀疑这里面有猫腻,但小孙却认为是自己运气好!跑了好几家商户买到250包鱼干寄了出去!

但2021年2月,小孙的父亲被告上了法庭。买家郑先生称其出售的河豚鱼干有安全隐患,可能致人中 毒死亡,是食药总局禁止销售的食品;而且包装上没有保质期,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所以他要求退一赔十,也就是237500元!
但小孙认为,它卖的河豚是合法养殖、出售的!养殖户在卖之前,已经对河豚通过去内脏、腌制、晾晒等消 毒程序,河豚鱼干已经没有了毒性,当地就是这样吃的!
同时,小孙认为她卖的河豚并非禁售食品,也并非预包装食品,而是食用农产品,法律并未强求其注明保质期!
但法院却认为河豚鱼干被装入包装袋,属预包装食品,按照规定要注明保质期,所以没写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判决小孙要退一赔十!
对于判决结果,小孙无法接受!更让她生气的是,郑军全家打假案件涉上千宗。而且郑先生还让岳母也买了2万多的河豚鱼干,也把小孙的父亲告了!如果知道有问题,为什么岳先还要买?所以他们根本不是用于消费,还是为了获利!

那么,河豚鱼干到底属于“预包装食品”还是食用农产品呢?
小孙给出了河豚鱼干是食用农产品的理由:
首先,她之所以没在包装袋上写保质期,是因为她一直觉得鱼干是“食用农产品”,无需注明保质期!这就好比去顾客去菜场里买了一个西红柿,它的保质期是什么时候,顾客自己心中有数,不需要卖家提醒!
其次,自己给鱼干装入袋子,只是为了干净美观,不能就认为她卖的是预包装食品!这些河豚鱼干都是自己去农贸市场的商家那收来的!
另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小孙父亲出具的答复函中称,河豚鱼干应该属于食用农产品!
那么,法律上来说,什么的食用农产品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条中有界定:所谓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所以从这个条例来看,河豚鱼干仅使用切割、去脏、清洗、干燥、包装等初级工艺,没有改变河豚的化学性质和自然性状,依法也属于食用农产品。

现在让小孙不服气的是,郑先生在全国各地有好几个河豚鱼干的判罚案例!但大多数都是判他输的,为什么上海的法院却判郑先生赢呢?
比如,2019年6月3日,郑先生让母亲向江西宜春男子熊某网购了野生河豚鱼干,价格2万元,也以同样的理由索赔20万元!但青岛市的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河豚鱼干属于食用农产品!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4的规定,只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郑先生母亲只是怀疑其购买的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风险、可能使人中毒,但均是其猜测,其并未食用也未受到损害,索赔没有事实依据。
而且郑先生及其家属在全国法院存在多起“网购河豚鱼干十倍索赔”的案例,所以其明知河豚可能含有毒性却依然购买,可见其购买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牟利,这有悖于国家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的初衷!

而郑先生这次把收货地址设置为上海,是因为他之前在上海的河豚鱼干官司赢了,所以他想着上海法院还能判他赢,而他确实又赢了!
我认为,如果小孙卖的河豚鱼干不能吃,那我支持郑先生!
但鱼干能吃,只是没有标保质期(农产品可不标),郑先生一家靠此牟利,并不是真 正为民打假,而是钻法律的漏洞!
那么,你觉得小孙该不该赔呢?
生活糜烂毫无廉耻,副厅级落马官员赵海东被提起公诉。最高检5月19日发布消息。日前,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赵海东( 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赵海东今年只有49岁,最初是一名乡镇中学的老师,2008年以后的3年里,一直在 南昌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工作,这是一个相对清闲也很清贫的职位。从2015年12月开 始,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其中2016年10月起,先 后兼任南昌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赣江新区经开组团、临空组团 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南昌临空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这一连串都是大权在握的职位。2021年10月7日被带走接受调查,一个月后被 免职。

在检察院起诉中,有这样几项指控很扎眼。
1.欺上瞒下毫无节操,处心积虑对抗组织、欺骗组织,是典型的两面人、伪君子。
2.沉湎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生活糜烂毫无廉耻,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3.公权私用,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和融资平台资金使用,通过特定关系人代持等方式 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关于第三条指控,官方曾经有相关通报。2016年至2021年,赵海东多次收受管理服 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4.57万元;在相关单位挂职期间违规领取奖金共计 22.73万元。这只是受贿金额中的一部分。
关于第二条的指控,官方曾经这样通报过。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有 偿异性陪侍及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估计这份通报还只是冰山 一角。
关于通报中的“两面人、伪君子”,反映他平时一贯欺上瞒下。

一旦掌管了权力,就开始露出狐狸的尾巴、狼的本性。当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 严惩。
【#曾春亮案21日将开庭#,遇害者家属: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残忍】江西乐安“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即将开庭。12月16日,澎湃新闻从遇害者家属康女士及康家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该案将在12月21日由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时30分进行庭前会议,之后进入正式审理。”康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这次庭审或将直面曾春亮,“想要弄明白他为何这么残忍。”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康女士父母死亡,其外甥重伤。警方查证,山砀镇厚坊村村民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时隔5天,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被逃匿的曾春亮杀害。千人几日大搜捕后,8月16日16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曾春亮案21日将开庭,遇害者家属: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残忍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身背7条人命“女魔”劳荣枝将受审#【劳荣枝涉嫌背负7条人命被提起公诉,案件将于21日开庭审理】涉嫌背负7条人命、潜逃23年的劳荣枝归案后,案件近日有新的进展。12月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张贴的开庭公告显示,劳荣枝一案将于12月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5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先后逃窜多省,实施犯罪,共杀害7人,之后法子英被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19年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潜逃23年,涉及三地、7条人命的命案逃犯劳荣枝。同年12月1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劳荣枝被南昌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劳荣枝涉嫌背负7条人命被提起公诉,案件将于21日开庭审理
高院:2014年2月1日工程实际交付使用,2015年11月5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未约定工程款应付款时间时,哪个时间为应付款时间?

江西高院二审认为:
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记载以及机关事务局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的工程已于2014年2月启用的《证明》,机关事务局作为业主单位已经认可本案工程已于2014年2月实际交付使用,上诉人付水平的合同相对方名骏公司对此也不持异议,因此可以认定本案工程已于2014年2月实际交付使用。由于上诉人付水平与名骏公司之间订立的合同对于工程欠款付款时间的约定并不明确,故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开始计算利息”的规定,按交付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即自2014年2月1日起以2123212.0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一审法院以2015年11月13日作为利息起算日不当,应予纠正。

网页链接〔2022〕各地法院审理建设工程纠纷裁判规范文件汇编(3.0版) - 今日头条
一审法院认为:
原告主张的利息,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但原告诉请逾期利息的起算日有误,安福县会展中心整体工程已于2015年11月5日竣工验收合格,逾期利息的起算日应为2015年11月13日。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8民终1014号 2020年07月29日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法律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8万余元。劳荣枝对原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央视新闻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受贿3432万余元,#福建原副省长张志南一审获刑14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张志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张志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志南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2007年至2017年,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亿余元。央视新闻受贿3432万余元,福建原副省长张志南一审获刑14年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江西致3死凶手曾春亮被执行死刑#记者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2021年1月11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审判决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曾春亮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