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题目及答案(初级会计模拟题库及答案2018)
我的父亲张二宽(1932.8.24—2019.11.7),出生在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张庄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给地主周挺俊家种地,1948年5月17日新密解放后积极参加农会运动,淮海战役中帮助筹粮并运往中牟集中点支援前线。新中国建立后参加土地改革运动,业余时间到识字班学习,组织初级社、高级社,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民公社成立后担任张庄生产队队长,从此全队400多口人的冷暖时刻挂心上。为了乡亲们生活好,他没明没夜操劳。尤其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带领乡亲们利用农闲时间深翻平整土地,兴修水利,使全队一半的土地变成旱涝保收农田,每年向国家贡献公粮四万余斤,同时贡献余粮二万余斤,用粮款购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形成良性循环,使粮食产量不断提高,队里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率先购置手扶拖拉机,实现了耕地不用牛,在当时很是了不起。由于成绩突出,生产队被评为学大寨先进单位,父亲也被评为学大寨先进个人并出席表彰会,参加县里组织的参观团,到昔阳县大寨村和林县等地参观学习。在以粮为纲的年代,粮食亩产逐年提高,使乡亲们过上了吃饱饭的好日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张庄生产队分成了三个村民小组。 土地分户经营,父亲也结束了生产队长的使命。依托自己丰富的种地经验,在种粮食作物的同时还种植烟草、花生、甜瓜等经济作物增加收入,使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身为一名基层普通党员,从入党的那一刻起,就时时处处听党话跟党走,起到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2016年7月1日,荣获河南省委组织部颁发的“光荣在党50年”奖章,这是父亲一生的最大幸福和最高的荣誉,父亲为此非常激动和自豪。#“爸爸的青春照”征集##你镜头下的爸爸#
【案例1084----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分公司高级大团队经理,犯罪金额1.2亿,非法所得46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5万元】
被告人牟某,女,善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高级大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4月25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8日被监视居住,2020年8月19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
被告人牟某入职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余元,获工资、提成等收入共计46万余元。
2018年4月24日,被告人牟某发现善林金融公司资金链断裂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4月25日,牟某在力帆中心营业部办公室被公安机关带回调查。
被告人牟某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解其吸存金额应当扣除其工作调动至力帆中心营业部之前便已在该部就职的陈某、高某等团队主管吸存的金额,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犯罪情节较轻,身体状况不好,需要照顾家人,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认为牟某系受被告人谢某某的委托管理力帆中心营业部的日常工作,并非实际负责人,且管理时间短,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低作用小,系从犯、初犯,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配合办案单位相关工作,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低,建议对牟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牟某于2015年6月入职融恒时代营业部,入职时任初级团队经理,2015年底起任初级大团队经理,2016年5月转任力帆中心初级大团队经理,2018年1月起任力帆中心高级大团队经理。牟某转任力帆中心初级大团队经理之后,力帆中心营业部实际仅有一个大团队,牟某在较长时间内系力帆营业部日常业务负责人。牟某自入职以来获得工资、提成等收入共计460980.79元。
被告人牟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